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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四)

编稿时间: 2017-12-10 13:13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字体:

一、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投入资金:(58万元)

按《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97号)和《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岳财预〔2016〕75号)文件要求,安排如下:

广兴洲镇:团湖村10万元、殷家铺社区6万元;

许市镇:  洪水港社区6万元;

钱粮湖镇:丰收村5万元、三角闸村6万元、高桥村10

万元;

良心堡镇:檀树村5万元、福星村5万元;

柳林洲街道办事处:芦花洲村5万元;

二、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0万元)

按《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97号)和《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岳财预〔2016〕75号)、《2017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第二批)》(岳财农指〔2017〕39号)文件要求,安排如下:

钱粮湖镇(17万元):马颈河村4万元、牛奶湖村4万

元、观音村5万元、银杯居委会 4万元;

广兴洲镇(16万元):黄安村4万元、合兴村4万元、

永明村4万元、洪市村4万元;

许市镇(24万元):黄金村5万元、横山岭村5万元、柿树岭村5万元、金盆村5万元、凉亭村4万元;

良心堡镇(11万元):望君洲村3万元、黄泥港村3万元、七星湖村5万元;

柳林洲镇(12万元):濠河村4万元、瓦湾村4万元、永城村4万元;

水产养殖场5万元;

芦苇总场5万元。

三、“贫困户厕所改造项目”:(84.6万元)

按《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97号)和《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岳财预〔2016〕75号)、《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

〔2017〕33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岳财预〔2017〕35号)文件要求,依照全区各乡镇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贫困人口数测算,低于4户的不做安排,低于10户的安排2户,高于10户的安排4户为标准。每户补助3000元,共计282户、84.6万元。

钱粮湖镇:78户、23.4万元;

良心堡镇:46户、13.8万元;

柳林洲街道办事处:64户、19.2万元;

广兴洲镇:42户、12.6万元;

许市镇:40户、12万元;

芦苇总场:8户、2.4万元;

水产养殖场:4户、1.2万元。

改造标准:1、水冲蹲式大便器及水箱管道;2、地石铺防滑地板,并剔脚线;3、分隔式化粪池1.5米加盖板;4、塑钢门及铝合金窗户。

实施步骤:1、区与乡镇签订授权委托书;2、村申报;3、乡镇审批;4、村组织实施;5、乡镇验收;6、区抽查复核。

 

君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