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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君山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稿时间: 2023-05-30 13:35 来源: 君山区教育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41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号)、《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彭海泉同志为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君山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以副局长危涛同志为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各生源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股长徐满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君山区共计招录54名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详见《2023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君山区招生计划一览表》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小学教师

  1.具有岳阳市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君山区教育局安排,在君山区乡村初中、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初中起点普通计划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备君山区户籍,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具备君山区学籍,九年级在君山区就读,并在君山区参加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等8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详见2023年3月27日君山区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关于调整初中起点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考生学籍规定的公告》)

  5.10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不低于君山区前300名。未在君山区参加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在报考前主动向现就读学校提交由原就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7.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君山区教育局安排,按培养类型分别在君山区乡村小学、幼儿园任教,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四、招生录取程序

  (一)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1.公布招生政策。区教育局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招生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2.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的考生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 投档录取。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相关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将录取考生情况函告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再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函告君山区教育局。

  5. 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君山区教育局依据《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按省教育厅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君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2)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5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学校。

  (3)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供君山区教育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4)《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6. 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个人档案。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1.公布招生政策

  区教育局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中考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的中考招生情况,确定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个人自愿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现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同时按《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

  (2)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①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

  ②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及本科、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3.毕业学校审核推荐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应依据其在校表现,对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将考生户口簿复印件交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现场签名确认,学校签章认可;开具考生在本校就读初三并在君山区参加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等8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证明;然后将上述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证明,连同加盖本校公章、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监人员签名的本校《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稿,于7月2日上午9:00-12:00报送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同时在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监督下现场拷贝《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电子表格。并报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备份。延迟视为无效报名。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4.区教育局审核

  (1)审核

  7月2日下午14:00-18:00,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在纪检组工作人员监督下,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报送考生信息

  区教育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按规定时限报送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审定后,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所在学校。

  5.市教体局审定报名考生名单

  市教体局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市教体局审定无误后,将相关材料统一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和省教育厅,并通知县市区教育(体)局。

  6.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7.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①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

  因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按省文件规定,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②小学男教师

  因无性别争议,直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③汉语言文学专业小学教师

  因招生来源计划数>3,按省文件规定,适用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先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2)体检。区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递补。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8.签订协议

  区教育局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协议书》,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君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协议书》签订完成后,区教育局将相关招录资料统一报送市教体局。

  9.预录取

  市教体局依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在对区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并汇总有关材料,报送相关培养学校和省教育厅。

  10.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相关表册报送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11.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培养学校汇总本校未报到新生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湖南省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相关学校要从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区建设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组织,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我区2023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学校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规定、计划以及工作安排,并为考生及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同时加强纪监监督。对违规招生所预录取的考生,省里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相关学校和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听候通知参加招生后续工作。

  六、招生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730-8155012(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0-8155016(区纪委驻教育局纪律检查组)

  附件:

  1.2023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君山区招生计划一览表.docx

  2.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

  3.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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