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相约打鸟图消遣非法持枪获刑6个月

编稿时间: 2020-05-26 08:50 来源: 君山区委宣传部 浏览量:1次  字体:

近日,君山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被告人邹某某因非法持抢打鸟,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9日,为打发午后时间,邹某某约上好友贺某一同到君山区的大堤边打鸟消遣。经当地群众举报后,公安民警赶赴现场,将邹某某当场抓获,并在其驾驶的小车内查获长管小口径枪形物1支,枪弹物17发,弹壳1枚及测距仪1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红网君山站5月26日讯(王琼 戴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