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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君山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5-2020年)

编稿时间: 2015-05-01 00:00 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量:1次  字体:

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事业的新要求,根据《君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岳阳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和君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完成情况及建议,编制本规划。

一、君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2014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5.13岁,孕产妇死亡率0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7.84‰,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位居岳阳市各县市区前列。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局良好。2009年全面启动医改工作。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区乙类传染病(无甲类传染病)发病率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传染病大规模流行。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累计报告30例,有效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824人,血吸虫病防治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96.89%。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14年底,城乡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4.6万人。新农合实现全面覆盖,参合率达到98.86%,人均筹资从“十一五”末的100元提高到现在的340元,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争取中央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支持10个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见附表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居民卫生服务利用状况显著改善,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有所缓解。

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医疗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卫生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能力逐步提高,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中医药工作进展逐步加快。

二、“十三·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人才,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转变卫生发展方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不断缩小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坚持科学发展。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发展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等薄弱环节,实现医疗卫生工作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发挥医护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健康教育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改革人才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优先培育高素质卫生人才。坚持强化能力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机遇难得。卫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国际社会和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支持,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有了更高需求,卫生事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2.任务艰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带来多重健康问题挑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服务理念、服务模式等亟需作出相应调整,卫生工作任务艰巨。

3.问题凸显。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仍未建立健全,医改进入攻坚阶段。随着医改的推进,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复杂的利益调整等难点问题进一步显现,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还需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需要深化拓展,推进社会力量办医仍需加大力度,人才队伍总量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各种问题日益凸显,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持续不断地推进改革。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全区人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人享有,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个人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基本实现病有所医,人均预期寿命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1岁。

(五)重点工作

1、加快医药卫生体系建设。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①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开展重点疾病监测,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管理,完善疾病监测系统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加强疾病防控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基层血防机构能力建设。②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防治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执法等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完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③加强妇幼卫生和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重点加强区级健康教育能力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能力,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④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预警制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区级紧急医学救援和实验室应急检测能力建设,形成指挥统一、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⑤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面实现无偿献血任务完成率100%。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防治结合。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监管。

(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①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强妇幼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医疗服务水平。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保障群众就近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②逐步启动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充分考虑社会资本。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③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以信息化、规范化为基础,优先建设发展区级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90%的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康复能够在区内基本康复。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建好社区“10分钟”、农村“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网。④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⑤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组织协调市级医院对口支援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城市医院支农的长效机制。

“十三·五”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①建好三家区级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启动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建成功能学设置、设备设施配置齐全,环境舒适,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服务优良和队伍德艺双馨的全区医疗集临床医疗及培训、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甲医院;加快区中医院改造建设,两年内完成筹资3000万元,完成新住院楼和整体环境设施改造,建成突出中医特色的花园式二甲综合性医院,建设一栋建筑面积8千平方米八层的综合医院大楼(含门诊部和住院部),设置200张床位,争取达到年收入过3000万元;完成新建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建成为突出妇女儿童保健专业特色的专科医院,总投资1400万元,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年收入1500万元。②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7家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配套、人员按照国家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配置标准和省编办的人员编制标准配置到位。③全面完成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改造。用两年左右时间,打造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15分钟步行医疗圈。

(3)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年50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费用支付比例。做好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水平的衔接,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支付比例的差距。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救助对象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利用基本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减轻参保(合)人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管理经办机构。规范基金管理,控制基金累计结余率,提高基金使用效果,确保基金安全。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和疾病临床路径管理,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4) 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提高药品安全水平。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省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加强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将高值医用器械、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制定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配套政策,提高基本药物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加大对医务人员临床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培训力度。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

2、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1)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①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继续开展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继续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扩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抗病毒治疗的覆盖面,加强血液管理、医疗保障、关怀救助、权益保护、组织领导和防治队伍建设。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800人。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恢复并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加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实施以传染源控制和阻断传播途径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措施,巩固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达标成果,做好牛羊淘汰防反弹工作,政府主导引导做好产业机构调整,支持帮扶养殖产业转型,彻底根除疫区牛羊养殖习惯,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力争全区2016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坚持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综合防治措施,巩固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降低狂犬病死亡率。加强手足口病综合防控。加强流感监测和防治工作。大力加强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等工作。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工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在各级医疗机构推行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量血压制度,在全区的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血糖测定服务。支持贫困地区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60%。加强脑卒中、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筛查和防治工作。在癌症高发区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加强伤害监测,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伤害干预工作。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管理治疗,使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得到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和紧急救助。逐步完善社会心理支持和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常见致盲性眼病,继续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启动健康城镇建设活动,继续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建立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因素评价体系。加强病媒生物防控标准制定和监测工作。

③做好妇幼卫生工作。做好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2020年农村适龄应检妇女常见病检查率达到90%。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及绿色通道,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继续做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开展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宣传教育、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到2020年,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80%。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加强爱婴医院管理,提高母乳喂养率,促进婴幼儿科学喂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重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儿童常见病诊治、现场急救、危急重症患儿处理和转诊能力。降低儿童营养不良和贫血患病率。到202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10%以下,贫血患病率控制在20%以下。

④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发挥健康教育体系和健康教育基地的作用,针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到2020年,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0%。加强控烟宣传,建立免费戒烟热线,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

⑤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继续做好流感大流行、重大输入性传染病或新发现传染病疫情等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完善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和预防控制工作。以灾害事故现场医疗卫生救援、突发中毒事件等卫生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心理援助为重点,全面做好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积极开展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2) 强化(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

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推进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制度宣传,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故应急能力。继续发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

②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加强对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逐步扩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③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水质检验能力。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实施消毒产品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推进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评估工作,提高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诊疗服务水平。以农村等薄弱地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深入开展监督稽查,规范执法行为。

(3) 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①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区、镇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在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和退出管理。在二级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基本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促进以抗菌药物为重点的临床合理用药。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体系,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到2020年,献血率达到10/千人口。规范临床用血管理,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血水平,保障血液安全。

②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法规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机构运行的监测监管。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完善投诉管理,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健全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与评价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质量控制评价工作,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全面推进医师定期考核,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③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改进群众就医服务,逐步在有条件的二级医院普遍开展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志愿者和医院社会工作者服务,优化医疗机构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推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实施成本核算与控制。基本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④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控制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

⑤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四个分开”的要求,全面推进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强化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准入、监管等全行业管理职能,落实公立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推进管办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建立院长选拔、任用、奖惩考核等激励约束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服务创新,促进院长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公立医院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推进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建立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明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优先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立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指导,提高分工协作水平,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

(4) 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

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区中医院建设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科室建设。积极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培养一批高质量中医药人才。

(5) 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人才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广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和基层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加强规范与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的培训。到2020年,通过转岗培训、在岗培训和规范化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50名全科医生,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全科医生。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为区级医院培养骨干医生,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村级卫生人员培养培训,逐步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研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区级医院急需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计划。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岗位管理制度,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制订医药卫生骨干人才推进计划。建立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化制度,全面提升卫生管理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创新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大力改善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环境。

卫生人才建设“1234”工程:到2020年,全区卫生系统:培养10个医学学科带头人,20名医学副高以上职称的医生、护士,300名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师的临床专业队伍,400名医学本科后备队伍。

(6) 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2020年建档率达到75%以上。向群众提供连续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系列服务,方便居民参与个人健康管理。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有效利用面向农村的远程诊疗系统,提高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公平性。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实现电子病历跨区域医疗机构的共享。统筹管理卫生统计、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工作,由单项管理逐步转变为实时监督、综合管理。

三、“十三·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议区政府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明确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着力完善体制机制。

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整合卫生管理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坚持投入与改革并重,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实施卫生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医务工作者、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重大政策风险评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新闻宣传,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建立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定期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规范监测和评估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公开性与透明度。开展年度考核,建立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