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君山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稿时间: 2020-06-17 11:06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字体: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彭海泉同志为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君山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以副局长危涛同志为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各生源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股长徐满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生计划

2020年君山区共计招录60名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计划详见《2020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君山区招生计划一览表》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

1.具有君山区户籍。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分别在君山区高中、初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君山区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三)初中起点普通计划

君山区初中起点普通计划包括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三个培养类型。报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君山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

4.具有君山区学籍,且为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君山区初中学校就读至少两年,并在君山区参加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等10科学业水平考试。(详见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关于2020年君山区初中起点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考生学籍规定的公告》)。

5.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等10科中考总成绩排名在君山区前300名。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7.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分别在君山区小学、幼儿园任教,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四、招生录取程序

(一)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1.公布招生政策。区教育局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等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2.户籍信息确认。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其中填报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君山区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0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0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再函告区教育局。

5.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区教育局依据《2020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君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

(2)市教体局汇总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8月25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

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区教育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并提交由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签字的户口本复印件1份。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区教育局应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6.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招生学校汇总本校录取考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20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于10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1.公布招生政策

区教育局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中考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的中考招生情况,确定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个人自愿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现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同时按《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

(2)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①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7个专业(以下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6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体美特长,也可以从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不得将其余2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但可以在上述7个非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②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3.毕业学校审核推荐

7月30日上午8点至12点,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应依据其在校表现,对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将考生户口簿复印件交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现场签名确认,学校签章认可;开具考生在君山区初中学校就读至少两年并在君山区参加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等10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证明;然后将上述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证明,连同本校《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稿,报送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同时在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监督下现场拷贝《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电子表格。并报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备份。延迟视为无效报名。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4.区教育局审核与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1)审核

7月30日下午14:30-17:00,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在纪检组工作人员监督下,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在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应参加面试选拔。省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中,我区仅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体美专业招生计划。区教育局首先分别在填报了音体美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音体美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音体美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面试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音体美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确定的面试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音体美专业中1个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的面试名单必须在区内各初中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区教育局负责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不能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5.报送考生信息

区教育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以及确定的面试考生名单情况,填写《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并于8月13日前报送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审定后,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所在学校。

6.音体美考生面试

2020年,全省统一的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8月16日。具体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教体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培养学校与市教体局商定后,由市教体局通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再通知有关考生,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面试开始前,培养学校应将面试的有关程序、标准以及相应流程等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面试地点向考生张榜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音体美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经市教体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面试结束时,《面试记载表》留存培养学校,并在录取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7.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报考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不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区教育局在市教体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培养学校在面试结束后的3天内通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再通过区教育局通知考生。

8.体检

(1)确定体检名单。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音体美专业从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2)体检。区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9.签订协议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君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

区教育局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协议书》签订完成后,区教育局将《2020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20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考生的户口簿(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协议书》统一报送市教体局。

10.预录取

市教体局依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在对区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并汇总有关材料,于8月26-27日报送相关培养学校,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

11.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12、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培养学校汇总本校未报到新生情况,填写《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未报到新生名册》,于10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五、工作要求

(一)湖南省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相关学校要从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区建设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我区2020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学校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规定、计划以及工作安排,并为考生及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来源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招生所预录取的考生,省里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政策宣传到位,严格遵守纪律,按程序办事,确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凡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相关学校和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听候通知参加招生后续工作。

六、招生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730-8155012(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0-8155016(区纪委驻教育局纪律检查组)

附件点击下载:

1.2020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君山区招生计划一览表.doc

2.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3.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doc

 

君山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