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君山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8-16 13:15 来源: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作者: 字体:

君政办发〔2017〕17 号

各镇(办)、场,区直相关单位:

《2017年君山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2017年君山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保护好农民利益,促进全区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算资金的通知》(岳财农指【2017】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7年度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切实提高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良性财政扶持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增强种田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内生动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粮食规模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明显增长。

二、 补贴方式

(一)补贴对象

全区计税面积内种植的一季农作物,计税面积内种植的双季稻以及计税面积外种植的双季稻。

(二)补贴标准和依据

计税面积内种植的一季农作物补贴标准为105元/亩,计税面积内种植的双季稻为175元/亩,计税面积外种植的双季稻为70元/亩。

(三)发放方式

依据各镇(办)、场2017年申报农作物种植面积和区农业局实地核实面积为标准,结合岳财农指【2017】33号文件精神(计税面积内实际种植22.06万亩,其中双季稻面积7.76万亩),区财政局和农业局将补贴面积及资金的数据统一下达到各镇(办)场,各镇(办)场农技中心和财政所根据下达的数据,重新认证采集、审核种植户补贴发放数据,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汇总送区农业局和财政局审核同意,再由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入种植者账户。

三、 时间安排

8月25日—9月25日,完成信息采集、审核。

9月30日前,完成公示工作。

10月20日前,各镇(办)、场录入并报送种植户花名册和电子文档。

11月1日前,完成全区发放工作。

11月底前,进行专项工作检查和完成总结。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惠农政策,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了解掌握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二)规范业务操作

各镇(办)、场要依据方案积极组织做好此项工作。认真统计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将汇总表和电子文档及时报送区农业局和财政局,保证将补贴资金足额及时的发放到位(文本格式:蓝面、汇总表、村组到户表。汇总表要有主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并加盖镇办公章,到户表有村组、农民姓名、种植面积,一卡通账号、统计核实人签名,同时相应准备好打卡电子档)。

(三)加强资金管理

1、各镇、办、场依据下达的补贴面积落实到户,不得虚假造册,套取资金。

2、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虚假冒领,占用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区农业局、财政局要认真监管,对补贴花名册公示和“一卡通”打卡发放等关键环节进行抽查,对出现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