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关于全区敬老院福利院食品安全检查的情况通报

编稿时间: 2017-05-11 03:55 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量:1次 作者: 字体:

君食安办发﹝2017﹞3号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规范我区敬老院、福利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敬老院、福利院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5月4日至8日对全区的敬老院、福利院食堂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敬老院8家、福利院1家、殡仪馆1家,主要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和指导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文书10份。

二、存在问题

(一)食堂设施布局和操作流程不合理, 均未设立必备的预进间,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购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

1、全区10家敬老院(福利院)食品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所有被检查单位食品采购台账登记均不规范;

2、冰柜内存在食品生熟混放、荤素混放,用有色袋盛放食物的现象;

3、食堂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4、所有的经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具的消毒、保洁工作普遍未得到重视。

(三)食堂内食品安全设施不完善。所有被检查单位都存在“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齐,特别是良心堡镇敬老院食堂室内外环境差,未安装有效防蝇设施,无有效餐具消毒设施。

(四)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现象较为普遍。良心堡镇敬老院、柳林洲办事处敬老院、殡仪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经营单位食堂从业人员22人中只有岳阳市儿童福利院4人健康证在有效期内。

以上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务必于2017年6月15日前整改到位,区食安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不定期对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的敬老院(福利院)进行复查。对以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又不整改的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关停,切实保障老人和智障儿童的食品安全。

三、整改建议

(一)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强化对敬老院(福利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给予必要的经费投入,对敬老院(福利院)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标准的改造,使其达到办证许可的必要标准。

(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敬老院(福利院)要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家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严把采购、加工、储存、消毒、留样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三)相关责任单位务必督促敬老院(福利院)按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限期整改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并督促敬老院(福利院)组织开展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从业素质。

君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