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我市出台促进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编稿时间: 2019-12-16 11:42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作者: 字体:

为进一步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加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疏通金融惠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我市《关于促进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日前出台。

这十条措施包括增加民营经济信贷投放、加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力度、加大监管政策执行力度、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搭建融资对接和增信平台、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增加民营经济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金融政策宣传和人才培训、强化组织领导等。

《措施》提出,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建立民营经济贷款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各银行在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利润损失补偿、风险容忍度等方面向民营和小微企业倾斜,确保到2020年新增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新增数的比例不低于45%,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户数同比有较大幅度提升。人民银行岳阳市中支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金融机构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的综合利率不得高于7.75%。实施再贴现主办银行制度,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和票面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票据,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再贴现审批流程缩减至3个工作日内。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优化调整监管细则,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工作月监测、季通报制度,督促建立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和专项贷款定价等制度,落实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政策,提升“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3个点等政策,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人民银行“三增一降一控”和银保监会“两增两控”、“ 两禁两限”、“ 七不准四公开”等政策要求,对未达到监管要求的银行积极采取约谈、提示、通报等监管措施。年度内开展银行业机构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明显高于本地机构同期水平、乱收费、搭车收费、借贷搭售、克扣贷款额度、不合理延长融资链条等行为予以整改,实行监管问责。

《措施》要求,市本级风险补偿基金余额每年保持不低于3000万元,用于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积极对接上级财政关于引进金融机构、企业直接融资、信贷风险补偿等金融扶持政策,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奖励措施。优化调整金融机构年度激励指标,提升民营经济信贷考核权重,加大对贡献突出金融机构的奖励力度。建设“岳阳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归集市场监管、税务、水电气、海关等部门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实现金融机构放贷前对企业各类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大力引进国家担保基金,加强与省融资担保集团、省农信担保公司的合作,积极对接参与省贷款风险保证金,不断壮大融资担保实力;发挥好新组建的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重点围绕民营和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将注册资本金从5亿元扩充到10亿元。加大民营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上市辅导培育力度,完善直接融资绿色通道。积极对接即将推出的上海科创板,筛选优秀科技企业形成科创板后备资源库。抓好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工作,引导带动初创期、成长期的民营和小微企业,通过新三板、省股交所挂牌融资。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两进两促”、“十链百园千企万户金融创新”、“应收账款融资”三个专项行动,引导信贷资源向民营和小微企业倾斜。推动民营企业贷款成本适度降低,银行机构应合理确定利率水平,简化授信审批程序,减少附加手续收费,年内实现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明显下降。推动减少融资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民营企业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