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民政所: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如》(岳财预〔2018〕32号),经研究,现下达你镇(办) 2018年道路维修资金22万元,该项指标收入科目请列“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安排使用资金,现将革命老区扶贫资金下拨,请各镇(办)根据附表下拨资金,不得截留挪作他用。
附件点击下载: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xlsx
岳阳市君山区民政局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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