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区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君山区行政区域内2024年度已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法定工作日(3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办理审核时间)。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尽快在审核时限内办理年审申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2024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详见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操作手册、网报操作指南)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湖南省人民政府网、湖南政务服务网,进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办理。建议各单位优先选择“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
(二)线下申报:因特殊原因网上无法申报需到残联年审办公室线下申报的,准备好以下材料: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工资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3.社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4.劳动合同;
5.医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四、相关说明
(一)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五、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纳税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资料不实的法律后果。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六、联系方式
君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君山大道462号)2楼203室。电话:0730-8173011。
附件:1、审核认定须提交的材料.doc
岳阳市君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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