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君山大队决定自2023年 9月13日起对中心城区人行道机动车辆违停(未停放在停车位)启用抄牌处罚,对人行道违停的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进行拖车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规范停车,现依法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