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治丧活动秩序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编稿时间: 2024-02-01 10:30 来源: 君山区民政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经君山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治丧活动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更好落实《通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镇(街道)治丧活动秩序,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殡葬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通告》。

  二、制定的过程

  君山区民政局于2023年10月启动《通告》编制,11月形成初稿,并于2023年12月1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柳林洲街道中心城区、钱粮湖镇集镇及周边村(社区)。

  (二)办理治丧活动应当守法、文明、节俭,不得妨碍公共秩序。

  (三)治丧活动应当到殡仪馆合法治丧场所集中办理,严禁在公园、广场、道路、居民小区及其他公共场所办理治丧活动。

  (四)严禁在临时或不合法场所办丧,违者将采取强制措施。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场所抛撒冥币纸钱。

  (六)居民死亡后在殡仪馆等合法治丧场所治丧的,依相关规定免除部分基本费用。

  (七)鼓励居民积极举报非法治丧行为。

  (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会同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法律责任

  个人在办理丧事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个人在办理丧事时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在公共场所进行扰民的丧葬活动,如在公园、广场、道路、居民小区等地搭建灵棚、停放尸体、摆放焚烧花圈挽幛、抛撒纸钱等;个人在办理丧事时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如扰乱交通、影响公共卫生等。

  如果个人在办理丧事时违反了上述规定,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行政拘留等;如果个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扰乱社会秩序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个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个人未按照规定办理丧事,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等;鼓励个人积极举报非法治丧行为,对于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君山区民政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