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君山区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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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场,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岳阳市君山区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日

 

岳阳市君山区粮食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岳阳市粮食应急预案》和《岳阳市君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现状

我区地处洞庭湖区,是全省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现有国有粮食库存为区级储备粮及企业自有商品粮,区人民政府应对粮食价格异常波动的粮食调控能力不强。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粮食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1.5.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1.5.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人民政府设立粮食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区粮食应急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设立君山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为“区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粮食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农机局、区农业局、工商分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广播电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组成成员。

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由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区粮食应急指挥部

掌握粮食市场形势,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通报有关情况;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区粮食市场动态,向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根据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批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完成区粮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区粮食局:负责市场粮情监测,会同区财政局完善区级储备粮的管理及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调动和供应。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确保交通运输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区农业局:负责掌握粮食生产及市场供需情况,充分发挥粮食主产区的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维护粮食产量的稳定,协助建立粮食绿色运输通道。

工商分局:加强对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打击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区发改局:负责监控市场粮食价格,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牵头制定粮食销售最高限价或采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区交通农机局: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求,及时征用运输车辆,安排应急粮食的运输。

区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应急商品投放网络。

区广播电视局:按照《君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发布相关新闻。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在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预警监测

3.1市场监测

区粮食局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建立全区粮食预警监测系统,加强对区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向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市场监测应充分利用各部门所属信息中心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的整合,实现信息的共享。

加强对辖区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实施监测分析,并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状态时及时报告。

3.2应急报告

区粮食局会同区商务局建立区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在发生洪灾、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形或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突发公共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形及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下,区粮食、物价和商务部门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Ⅰ级(省级)、Ⅱ级(市级)和Ⅲ级(区级)。

4.1.1Ⅲ级(区级):在1个县、市、区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市、区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应对情况。

4.1.2Ⅱ级(市级):2个以上县、市、区或市中心城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超过了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处置能力,及其它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应对的情况。

4.1.3Ⅰ级(省级):省人民政府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时,市人民政府按省粮食应急预案进入规定应对状态。

4.2应急响应程序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Ⅲ级粮食应急状态时,按本预案规定作出应急反应,进行安排部署,并报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当上级确认出现Ⅱ级和Ⅰ级粮食应急状态时,按要求作出应急响应。

4.3区级响应(Ⅲ级)

4.3.1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报告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区粮食应急预案,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4.3.2区粮食应急指挥部要根据粮食市场出现的应急状态,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场供应,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必要时及时动用区级储备粮或向社会临时征用粮食。如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由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争取市级储备粮援助。

4.3.3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向区人民政府请求启动本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 动用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

② 动用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

③ 动用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④ 其他配套措施。

4.3.4区人民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① 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应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的发展情况,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必要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相关新闻,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解社会紧张心理,确保社会稳定。

② 根据粮食应急指挥部的安排,粮食局负责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具体落实粮食出库地点,及时拟定上报重点运输计划,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合理安排运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到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报各成员单位。

③ 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当区内出现粮食供不应求时,可由区人民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或由区粮食局、区财政局联合报请市粮食局和市财政局,请求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动用市级储备粮。

④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粮食应急指挥部依法统一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依法予以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区中心城镇)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4.4省级(Ⅰ级)和市级(Ⅱ级)响应

启动省级(Ⅰ级)和市级(Ⅱ级)响应后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按照省、市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接到市粮食应急指挥部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①24小时监测本地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②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③ 迅速执行省、市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4.5应急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实施粮食应急预案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5.善后工作

5.1评估和改进

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理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措施。

5.2应急经费和清算

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应急费用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

5.3善后处理

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对应急处理期间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质、费用和劳务依法给予补偿。

5.4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等措施,补充区级粮食储备及商业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6.应急保障

6.1粮食储备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的要求,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和企业周转库存,增强对粮食市场的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所有粮食经营企业都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按相关规定承担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的义务。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的监督检查。

6.2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进入区级(Ⅲ级)应急状态后,有关应急粮源的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在区粮食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主要是由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地方粮食应急网络组织实施。区人民政府根据君山实际情况,抓紧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确保粮食应急工作需要。

6.2.1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保障网络。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及我区粮食企业的实际情况,全区共确定4家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管理较好且常年能加工的大米加工厂作为全区的应急粮食加工企业,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任务。

6.2.2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根据我区城镇居民、城乡救济和部队粮食供应的需要,全区共确定10个国有粮食企业库点作为指定的粮食供应网点。

6.2.3建立粮食应急运输网络,做好应急粮食的调运准备。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建立粮食运输网络。由粮食、交通等部门选择一些经营信誉好、运力调度能力强的车队,委托其承担粮食应急运输业务;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并建立紧急状态下粮食绿色运输通道,确保粮食运输畅通。

6.2.4区粮食局与应急指定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及时掌握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动态。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管理混乱、质量不稳定、信誉较差、加工不能常年开机的粮食加工企业和供应企业进行淘汰,以确保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工作万无一失。

6.3粮食主渠道保障

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形成统一竟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同时,充分发挥国有(含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在粮食应急调控中的主渠道作用。全区保留1-2家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通过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改善和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力量,使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成为粮食应急调控的主体。

6.4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区政府要加强对应急粮食加工企业和供应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证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

6.5通信保障

参与粮食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向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通信方式,并及时更新,确保通信畅通。

7.监督管理

7.1培训和演练

区粮食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建设一支熟悉业务、具有实战能力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粮食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粮食应急处置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3监督检查

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粮食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8.2预案制定及解释

本预案由区粮食局制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区粮食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附表

9.1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名单

9.2粮食应急供应企业名单

9.3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

 

区粮食应急加工指定企业名单

序号

地  址

企业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日加工能力

手机

办公

1

岳阳监狱十监区

君山军粮大米加工厂

周石金

15073099029

8177108

国有

30吨

2

许市镇

君山区许市石桥米厂

郑奇

13873059352

8130618

民营

60吨

3

层山镇

兴湘米业公司

毛学文

13762796793

8928289

民营

80吨

4

采桑湖镇

君山玉米业有限公司

罗志炎

13907404409

 

民营

80吨

 

君山区粮食应急供应指定销售点名单

序号

地址

点库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性质

类型

日供能力(大米、吨)

1

岳阳监狱十监区

军供点

谈六元

13517300346

国有

供应

5

2

广兴镇五一村

五一粮点

颜建新

13873002394

国有

收储

4

3

广兴镇江南村

广兴粮点

杜小兵

13975030238

国有

收储

4

4

许市镇洪水港村

洪水港点

杨召军

13786063328

国有控股

收储

4

5

广兴镇殷家铺

康王山点

梁波

13507303706

国有控股

收储

4

6

许市镇黄金村

黄金点

张建明

13762091886

国有控股

收储

4

7

许市镇茅屋岭

茅屋岭点

周太平

13762087868

国有控股

收储

4

8

许市镇高新村

高台点

钟向东

13077169013

国有控股

收储

4

9

钱粮湖镇六门闸

六门闸点

张伟志

13973005701

国有控股

收储

4

10

良心堡镇同心村

同心点

张天池

13762787676

国有控股

收储

4

 

君山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成员通讯录

姓名

性别

单  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移动电话

方建中

区粮食局

局长

8170088

13975052388

胡元显

区粮食局

副局长

8178832

13873010868

李旭军

区粮食局粮食执法大队

大队长

8173394

15973026099

万俊文

区粮食局办公室

主任

8170087

13762016555

周石金

岳阳市君山军粮供应站

主任

8177108

15073099029

王英武

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经理

8173368

13808404111

  注:办公地点设区粮食局办公室

主办单位: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岳阳市君山区数据局 网站联系电话:0730-3312345 湘ICP备11019943号 湘公网安备43061102000318号 网站标识码:4306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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