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淑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百花小区住房维修基金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问题,之前我局派员参加了百花小区住房维修资金交存现场解答会,也多次通过政府12345热线平台向百花小区业主宣传解释政策,并积极向区政府报告处理建议。收到您的建议案后,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局已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和解决这一问题,现答复如下:
物业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百花小区的住房和门面交付业主后,在建设方对房屋应负责的保修期过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问题就需要业主自己来保养、维修和改造。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是我国借鉴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设计和制定的一套制度。从建设部下至湖南省及岳阳市,自上至下形成了一套完整配套的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和使用的办法。
百花小区是省和市、区移民迁建的重点项目,根据区委、政府的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意见,要为小区业主服好务,解决好后顾之忧,因此要求移民迁建办和君和建筑公司给业主办好房产证,把维修资金收缴起来,并考虑大家的承受能力,既要收缴又要优惠还要解决问题。区政府下发的君府阅(2014)2号会议纪要,要求解决小区的后续管理维护问题,强调要“考虑到小区的后续管理维护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安置小区所在镇会同房产部门协商,收取和管理好房屋维修资金”。交存维修资金国家有法律规定,区政府有明确要求,而且收取的目的是保障业主购买的住房和门面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在今后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是为了保障百花小区业主居住、经营的舒适安心。
对百花小区维修资金交存和房屋登记发证问题,我局一直予以了高度关注,本着从全区移民迁建工作大局和维护群众利益及实际情况出发,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体现最大灵活性结合前提下,密切关注和掌握小区业主意愿和动向,多次向区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工作建议和处理办法,同时与市房地产局物业办密切衔接,预设和提出了三项交存方案和标准。
1、方案一是按现有政策法规规定交存维修资金。自2013年3月30日起,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为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即配备电梯的物业(高层和小高层)按110元/平方米,没配备电梯的物业(多层)按60元/平方米计算。百花小区房屋建筑面积按平均120平方米计算,业主需要交存7200元维修资金。
2、方案二是按照旧标准交存维修资金。2013年3月30日前,我市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多层房屋按交易价格2%(高层3%)交存。根据百花小区住房和门面交易价格,预计一户平均需要交存1800元左右的维修资金。
3、方案三是予以全额免交。在全体业主统一意见,并在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确认的前提下,报区政府同意,予以全额免交。
这三个方案都是在保护小区业主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小区大多数业主意愿和区政府的决定意见,确定一个符合大多数小区业主利益的交存方案。交存方案的最终确定,需要百花小区业主共同认可和业主委员会的确认,并得到区政府的同意。即交存与否和按照什么标准,都完全尊重小区业主的意愿,而方案要按程序由小区业主共同认可和区政府同意。
因为百花小区维修资金交存和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是一个整体,因此在处理维修资金交存问题的同时,为推动百花小区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我局多次向区政府建议并促成召开了区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分局积极报告工作思路和处理建议,得到区政府的采纳,对包括百花小区在内的君山区移民迁建房屋的手续办理、程序步骤和时间安排做了明确和安排,不但推动了百花小区发证工作,还达到了整体带动君山区移民迁建房屋发证工作的效果。
在推动百花小区维修资金交存工作过程中,我局向区移民迁建办和君和建筑公司提供了几批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并多次建议移民迁建办和君和建筑公司会同居委会向业主积极宣传解释相关政策。考虑到百花小区业主大多数都是移民迁建群众,经济承受能力普遍较弱的实际情况,同时在移民迁建实施过程中区政府并未考虑维修资金收缴和小区后续的维护修缮问题,因此2013年我局即向区政府报告过这一情况,建议在不影响维修资金可以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最低标准交存维修资金。这一建议得到了区政府同意。在2014年年初启动百花小区发证工作前,我局积极向市房地局汇报情况,并请示参照旧标准(按房屋交易价格2%)交存,得到市局和相关部门同意。
通过多种方式的政策宣传,百花小区业主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有了较深刻了解,但对按2%的标准交存维修资金,仍然有许多业主不能接受。针对这一情况,为解决问题,为保障广大业主的权益,我局又及时向市局汇报,并积极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调整了思路和具体办法。为不影响房屋登记发证工作进度,在积极协调处理维修资金收缴问题的同时,加快为购房户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房产证)。至2014年12月底,已经为百花小区1400多户住户和200多个门面业主中的1400多户办理了房产证,这些房产证已经分别移交给区移民迁建办和君和建筑公司。
此后,我局又通过积极汇报、大力协调和争取,市房地局和市局物业办同意予以全额免交方案。即如果多数住户不愿意交存维修资金,而承诺保修期过后自己承担维修责任,经百花小区业主委员会统一意见并确认,同时报请区政府批示同意,可予以全额免交。对此,我局要求移民迁建办和君和建筑公司会同居委会,充分做好宣传和入户调查工作,到每户住户家做好政策宣传和问卷调查,充分掌握住户的意愿。在此基础上由业主委员(居委会)组织百花小区住户召开大会,由各住户签署交存与否具体意见和承诺书,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统一和确定住户意见,由业主委员会按此意见向区政府出具报告,区政府批示不予交存意见后,我局即按区政府批示办理。
在执行此方案过程中,目前移民迁建办和居委会没有把百花小区业主意见收集完毕和反映至我局,住户也暂未签字承诺,就此区政府也没有确定最终交存与否的意见。因为如果不交存维修资金,对愿意交存住户的权益有损害,作为主管部门不便于宣传和强行执行,需要区移民迁建办、君和建筑公司和居委会做好这部分业主相应解释工作,使业主达成最终一致意见。
对百花小区维修资金交存问题,我局将继续高度关注,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局汇报工作情况,在充分保障百花小区广大业主权益的前提下,向业主做好政策宣传,做好各方联系协调工作,跟踪处理和解决好各类问题。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君山区分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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