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农议案〔2018〕4号 B类
尊敬的羿昌曙代表:
您好!您在岳阳市君山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所提《关于建立农业基础设施建后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农业基础设施的性质。
农业基础设施是国家投入的设施项目建设是国家的,村级有使用权和保护权,国家投入的基础设施建成后交付村保管使用,地方投入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所有权属于地方,村有权保管使用权。
二、建立管理机制。
君山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面广、量大,管理保护工作比较困难,单独设农业基础设施管理员就君山的实际情况是不现实的。您提出美丽乡村建设“六员”增加其该项职能,把纳入其内是符合君山的实际情况,我们会把该项管理事项向区委、区政府请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管理范畴。
三、农业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经费的投入问题。
当前区、镇、村三级财力有限,无能力支付维护费用,管理员经费问题,可从美丽乡村建设中可得到解决。就维护只有通过村、村民从争资、自筹等途径解决。
四、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考核。
把农业基础设施管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及所有的考核就纳入了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范畴,设施管理员的职责会明确,做什么、怎样考核?也会有明确的说明。
感谢您对农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易俊良
承办人及联系人电话:赵训文 1508096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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