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文旅广体发〔2020〕10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君山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程志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区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新建区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条例)指出:“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 近年来,我区在公共文化建设上投入逐年加大,2014年区政府划拨旧办公楼改扩建了图书馆和文化馆,但离实际需要投入还是严重不足。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未列入财政预算,“全民健身”等预算标准太高。对修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资金严重不足。
2.政策原因。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加大对没有公共体育馆或体育场的县(市)级地方加大帮扶力度,如“雪碳工程”、全民健身中心等,由于国家体育总局之争对于县(市)地区,对区级地方不做安排,所以在政策的变动,没有资金帮助,所以一拖再拖等待新的政策扶持。
感谢您对我区文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0年5月6日
承办负责人:王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伟 1397407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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