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贵荣、王忠利、张建新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湿地核心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12月27日,湖南省林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湘林计〔2014〕90号),批复明确君山区主要任务是:鸟类损害农作物的补偿,解决人鸟争食矛盾;采桑湖周边农田及大东哈湖共1000亩区域鸟类食源地建设;采桑湖生态修复补偿。目前,我局拟制的《岳阳市君山区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实施方案(草案)》已呈报区政府审阅,待经市级审批后即可实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生态保护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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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8日
承办负责人:徐 宏
承办人及联系人电话:王 胜 137860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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