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资助君山区贫困儿童,建立长效关爱机制,设立专项基金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儿童福利事业的关心,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对我区“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纳入救助范围,完善儿童福利事业政策等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些是我们正在或准备实施的,有些具体措施我们将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逐步推广。
一、我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截止2014年底,我区父母双亡或者一方死亡、一方失踪或者父母双方失踪的未满18岁的孤儿150人,数量较大且存在上升趋势。
二、近年来我区民政部门所作的工作
1、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为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省政府要求,市局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出台了《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2〕19号),同时设立了市儿童福利工作指导委员会,市儿童福利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科合署办公。市儿童福利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指导、协调全市儿童福利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儿童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维权保障工作;指导各(市)县、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开展;开展儿童福利宣传表彰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的儿童福利工作。
有关文件的出台为孤儿安置、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以及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制定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意见;我们按照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为全区150 名孤儿发放了基本生活费,基本保障了这些孤儿的基本生活。
区政府还将孤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探索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存在很多共性,如:生活方面,父母不在身边,与年老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生活来源极不稳定。教育方面,缺乏父母管教,长期和爷爷奶奶生活或者单独生活,学习、生活方面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其中问题儿童不在少数。医疗方面,由于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治疗,部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小落下病根,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但常言道,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幸福,不幸福的家庭却有各自不幸。如何针对这些不幸家庭孩子开展救助,提供社会福利,保障他们的生活是我们近年来不对进行创新研究的方向。2013年,2014年民政部连续两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市目前不是民政部试点单位,但是我市的临湘、平江等市(县)、区在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实践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年我们会开展这项探索实践。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一是进一步完善孤儿保障体系。除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外,我们将协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孤儿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制度,提高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对这些特殊群体给予相应的救助;二是构建区、镇、村三级儿童福利网络,深入关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成长;三是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儿童成长档案制度、代管家长制度、结对帮扶制度等,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
就您的建议,作为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职能,积极向区政府汇报,我们相信,随着政府更加重视儿童福利,随着我们各项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惠政策的健全和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能更好的得到保障。
感谢你对君山区孤残儿童、贫困儿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5年6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刘宏
承办人及联系人电话:庞杰 0730-817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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