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农提案〔2020〕11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君山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陈鹏翔委员:
您好!您在岳阳市君山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所提《巩固“空心房”整治成果,走好乡村振兴之路》已收悉,感谢您对“守护好一江碧水,建设好精致君山”的拳拳之心和热切关注。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原则
作为空心房整治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要规范程序、完全农户自愿,既不大拆大建、盲目冒进,也不漠视群众合法权益搞“一刀切”。
1.依法依规,维护权益。遵循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依法依规拆除农村“空心房”,截止目前全区共拆除“空心房”20726㎡,拆除“空心房”后的宅基地按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2.政府推动,群众参与。村(场)、社区积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投身“空心房”整治,做到制订规划让村民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让村民主动作为,规范管理让村民自觉履行,整治成果让村民共同分享。
3.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突出“四重点”,推动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的全面扫尾。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农村“空心房”整治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二、现阶段整治基本情况
1.与脱贫攻坚住房安全问题紧密结合,将有多套住房的农户的危房纳入空心房整治范围。
2.做好结合,将增减挂钩项目区内房屋纳入空心房整治范围,节省开支。
三、整治步骤
经过两年的全面发力,我区“空心房”整治进入全面扫尾阶段,确保本年全区“空心房”整治率达95%。
(一)再次调查摸底。区、镇派专人下村对“四类”房屋再次全面摸底调查和复核,详细了解每一栋“空心房”的类型、房主、面积等信息,并登记造册,建立“空心房”整治台账。
(二)统一拆除。按照“户申报、组摸底、村复核、联点干部审核”的工作程序,对纳入拆除范围的“空心房”,由各村(场)、社区统一组织人员设备进行集中拆除,确保拆除垃圾、附着物彻底清除外运。补偿标准为:1正屋: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拆除后可在该村集中建房点按“一户一宅(基地)”安排一处宅基地;愿意退出并注销该处宅基地的,可享受不高于300元/平方米的奖扶政策;2偏屋、杂屋:只享受30元/平方米的拆除成本扶持;3畜禽栏舍:对畜禽功能性退养后的未拆除的栏舍原则上按照全拆类型退养政策执行,补足到300元/平方米;4所有房屋类型均享受30元/平方米的拆除成本。
(三)组织验收。房屋拆除后,区、镇组织专人现场验收,采取对申报已拆除房屋查看一户一档资料及拆除现场的形式,确保“空心房”及时拆除、应拆尽拆、现场清理到位。
(四)资金拨付。验收无误后,资料整理归档,申报资金拨付表,按照补偿标准,打卡到户,拆除成本在现场清理后拨付到村。
四、后续工作
一是加快拆除进度,按照“户申报、组摸底、村复核、联点干部审核”的工作程序,由各村(场)、社区统一组织人员设备进行集中拆除,确保拆除垃圾、附着物彻底清除外运。二是结合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主干道线沿线偏杂屋综合整治,应拆尽拆,有明确用途的进行修缮美化。三是常态管理,着眼长效,确保农村建房科学规划、严格审批、强化监管,全面禁止散户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并按规划集中建设规范建房点。建立宅基地退出常态管控机制,确保宅基地管理公平、有序。
2020年6月30日
承办负责人:易俊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高建新 139730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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