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用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4】21号)文件精神,对水资源税征收标准按文件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05元/立方米调整为0.08元/立方米。
特此通知!
岳阳核兴水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