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2017年度岳阳市排污权出让公告

编稿时间: 2017-04-06 09:42 来源: 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作者: 字体:

 为强化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合理配置环境资源,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有序推进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4﹞04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我局审核同意,现将企业富余排污权转让信息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挂牌价:

序号

出让单位

出让污染物种类及排污权出让总量(吨)

化学需氧量

COD

氨氮

NH3-N

二氧化硫

SO2

氮氧化物

NOX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99.96

——

——

——

2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

3.224

3693.555

2003.638

挂牌价按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82号)规定的“排污权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标准” 执行。其中化学需氧量为2.0万元/吨;氨氮为4.0万元/吨;二氧化硫为1.5万元/吨;氮氧化物为2.5万元/吨。

二、意向受让方条件:提出申请的建设项目单位须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三、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1、《排污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报名表》;

2、《湖南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申请表》(市批项目五份,县批项目四份);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公章;

5、环评报告原件;

6、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

7、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

四、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应在10个有效工作日内将排污权交易资金缴入排污权管理中心专用账户。

五、公告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0日

六、报名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大道岳阳市环保局排污权管理中心。

七、交易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联系人:彭俐            联系电话:8879892

市交易中心联系人:范岳屏        联系电话:8181093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