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芦苇总场,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2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文件进行清理:
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君山区民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君政办发〔2023〕11号)
2.《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通告》(君政告〔2020〕4号)
二、自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蒙华铁路(君山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君政告〔2019〕3号)
2.《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君山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君政发〔2019〕4号)
3.《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君政告〔2019〕5号)
4.《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电网发展的实施意见》(君政办发〔2019〕12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被废止、自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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