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君山区光伏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编稿时间: 2018-06-16 11:20 来源: 君山区委宣传部 浏览量:1次 作者: 字体:


根据《关于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核查的通知》精神,针对文件提出的10条核查内容,5月28日,区扶贫办、区发改和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供电公司对我区2017年新建的丰收村、高桥村、团湖村、殷家铺社区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了现场核查,4个项目均核查通过,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核查情况

1、是否存在申报项目化整为零,将集中电站拆分成村级电站或联村电站申报的情况。去年7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15号)文件精神,我区拟申报了丰收村、高桥村、团湖村等1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10个项目均为村级光伏电站,不存在项目化整为零和拆分的情况。

2、是否存在发电户号申报不实,以其他电站代替贫困村申报项目的情况。丰收村发电户号1459020944,高桥村发电户号1459063918,团湖村发电户号1459048357,殷家铺社区1459072600,新建4个村的发电户号均为一站一户,不存在申报不实和其他项目替代的情况。

3、是否存在申报户数不实,虚增电站关联贫困户数情况。我区4个村级光伏电站申报关联贫困户数均为10户,4个村级光伏电站的实际建设规模为丰收村108KW,高桥村80KW,团湖村60KW,殷家铺社区60KW,均小于300KW,且都未超过60(村集体)+无劳动能力贫困户×6(关联户数)的申报要求的规模,不存在申报户数不实,虚增电站关联贫困户的情况。

4、是否存在项目重复申报,将已录入第一至六批补助目录项目再次申报的情况。我区申报的10个项目仅丰收村列入了(湘发改投资〔2017〕191号)的投资计划,其余9个村未下达计划,其中高桥村、团湖村、殷家铺社区3个村级光伏电站为我区提前新建项目,无重复申报情况和再次申报情况。

5、是否存在电站实际建设规模超出申报规模的情况。我区申报的10个项目均为60KW,估算投资均为42万元(省补助10万元,政府投资22万元,后盾单位支持10万元)。实际建设规模为丰收村108KW,高桥村80KW,团湖村60KW,殷家铺社区60KW,其中丰收村超出申报规模48KW,高桥村超出申报规模20KW,超出部分投资由村自筹。

6、是否存在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等情况。此核查内容针对户用系统,我区均为村级电站,不存在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等情况。

7、是否存在建设招标不规范,工程层层转包等问题。我区2017年新建的4个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168万元,低于200万元,采取的是简易招标程序,招标文号为岳君简招[2017]41号,江苏现代集团照明有限公司通过现场吹球确认中标,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均由该公司建设实施,不存在工程层层转包等问题。

8、是否存在光伏组件以次充好,运维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区村级光伏电站光伏组件全部来自于湖南省光伏产品入围企业,都有严格的产品合格证书,不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项目实施前,建筑方与业主方都签订了运维管理合同和产品质量保证合同,承诺6年内免费运维,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5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6年,在项目运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运维管理,运维责任和管理落实到位。

9、是否存在已获得指标批复,并已建成并网发电,但尚未纳入补助目录的情况。我区新建的4个村级光伏电站项目,丰收村已获得指标批复,高桥村、团湖村、殷家铺社区未获得指标批复,为我区提前新建项目,目前4个电站均已并网发电,都未纳入补助目录。

10、是否存在已获得指标批复,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区申报的10个村级光伏电站项目,仅丰收村已获得指标批复,目前丰收村村级光伏电站已建成并网发电,不存在已获得指标批复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光伏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新建的4个村级光伏电站全部并网发电,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省补助资金未完全到位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15号)文件精神,我区将10个省级贫困村的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全部进行了申报,2017年组织实施了4个,目前仅到位了丰收村1个项目的省补助资金10万元,还有3个项目的省补助资金未到位。

二是2018年停建项目后续问题。我区2018年拟建的6个光伏电站项目,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扶贫办《关于转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湘发改能源[2018]335号)通知规定的未开工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的要求,已经停建。但部分项目根据省8月30日前并网发电的要求,已经先期进行了土地平整,投入了一部分费用,存在善后问题。

三、建议和请求

一是请求省扶贫办、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尽快下达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增补计划和资金。二是建议对2018年未开工但已做了部分前期工作的项目不要一刀切。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