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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污费核定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 2019-11-13
浏览量: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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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者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排污费核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通知的环境监察机构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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