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预防“两非”机制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
岳君卫监发〔2017〕10号
各镇(街道)、场卫生计生办(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区直各医疗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我区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加强预防“两非”机制建设。根据市卫计委2017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方案,并结合区卫计局和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年初制定的2017年考核方案,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6月27日—6月29 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预防“两非”机制建设专项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检查采取现场查看和检查相关资料的形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开展B超项目许可情况。
2.B超从业人员从业资质情况。
3.医疗机构重点科室预防“两非”警示标语张贴情况。
4举报“两非”行为电话号码公布情况。
5.B超操作流程图和终止妊娠手术流程图张贴情况。
6.B超机仪器和操作人员备案登记情况。
7.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登记和落实双签名情况。
8.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和相关证明查验情况。
9.促排卵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及台帐库存情况。
二、督查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先后检查了区一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等12家卫生医疗机构,共检查B超仪器19台、从业人员20人、 B超检测登记2402例、妊娠手术证明登记12例。根据检查情况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区一人民医院:1、预防“两非”标语和举报电话张贴不规范,未在B超检查室门外进行张贴。2、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登记表上双签名制度落实不严,其中26例检查未落实双签名。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第六条三项规定,B超室共有3名B超医师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4、在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时,药房现场未提供相关资料。
区妇幼保健院: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第六条三项规定,B超医师为执业助理医师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区二医院、中医院:1、预防“两非”标语张贴不规范,举报电话未进行公布。2、B超检测仪无采购批准函,未进行备案登记。3、无资质人员(郑依娜)现场在为孕妇做超声检查。
君山区血防站:所有检查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
柳林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B超检测仪无采购批准函,未进行备案登记。
西城卫生院:1、B超检测仪无采购批准函,未进行备案登记。2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登记表上双签名制度落实不严,其中10例检查未落实双签名。3、B超医师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上岗证。
广兴洲卫生院:1、举报电话未进行公布。2、B超室无工作流程图。
广兴洲血防站:1、举报电话和预防“两非”标语张贴不规范,大厅未进行张贴。2、无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登记表。3、有2台报废B超仪器未作报废处理。
许市卫生院:1、举报电话和预防“两非”标语张贴不规范,医院大厅未进行张贴。2、无B超采购批准函。3、B超从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
采桑湖卫生院:1、B超检测仪未进行备案登记。2、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登记表上双签名制度落实不严,其中6例检查未落实双签名。
钱粮湖血防站:1、举报电话和预防“两非”标语张贴不规范。2、B超医师未变更执业范围。3一台报废B超仪器未作报废处理。
良心堡卫生院:1、举报电话和预防“两非”标语张贴不规范。2、B超检测仪未进行备案登记。3、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登记表上双签名制度落实不严,其中23例检查未落实双签名。
通过此次检查来看,整体情况比较好,所有区直医疗机构未发现一例“两非”案件。特别是君山区血防站和君山区妇幼保健院领导高度重视,各项制度落实比较到位。但也有个别单位对两非机制建设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流于形式。
一、下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两非”工作的认识。各医疗卫 生单位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治理性别比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各单位立即开展打击“两非”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专项检查存在问题马上整改,重点落实:孕妇B超检查、终止妊娠、住院分娩的实名登记、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B超室仪器、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两非”警示标语、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流程图、终止妊娠手术流程图、举报电话等按要求张贴上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自觉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B超技术人员、药品调剂人员、妇产科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教育,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违法行为。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整治“两非”工作的要求,落实管理职责和工作责任,在上级检查中被扣分的单位,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君山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