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岳阳市君山区已于2020年7月全面实现失业保险金线上线下一证申领。现将失业保险金申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在君山区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就业服务介绍工作和参加培训的。
符合以上情形并仍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领金人员请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停发并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①重新就业的领金人员请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领金人员请提供退休审批相关材料(需注明待遇开始时间);③其他情形的领金人员请提供相关证明。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利追缴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对于拒不返还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三)医疗保险参保需知
根据湘人社发[2012]10号文件,第一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前不论是否参加医疗保险、参加何种医疗保险,一律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手续。”第二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率按照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计算,按月缴纳,个人不缴费。”第六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或出现《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由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正常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
(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需知
线上申领不受节假日限制,但必须由本人申领,并提供中国农业银行本人账户,如实填写个人有效联系电话,确认即生效不得修改。
上述告知内容本人已明确知晓,并授权同意经办机构通过其他部门、机构、企业查询与承诺相关的个人信息,用于核实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同时,本人郑重承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伪造材料、虚报冒领等欺瞒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一)线下申领
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中国农业银行卡号,至君山区人社局四楼407办公室失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
(二)线上申领
打开“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APP→社保服务→待遇查询→失业待遇申领→下一步→选择参保地→失业保险金申领→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完成申请。
温馨提示:失业金施行“当月办理,次月发放”细则,为了加快审核进度,请申领人员及时到社区或“智慧人社--就业服务”模块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