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2017年决算情况公开
一、主要职能
1、职能职责
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的工作部署,提出阶段工作方针、任务、措施。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2、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推荐优秀团干部作为党的后备干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竞争上岗;协助各乡镇、区直党委(工委)管理团委领导班子。
3、组织指导全区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活跃团组织的文化生活,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4、参与制订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指导管理团属企事业单位。
5、研究全区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
6、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规并贯彻实施,协调、处理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7、指导学校的共青团工作,领导少先队工作,指导区青联工作。
8、指导区青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青年统战、青少年中心开展与外地青年组织友好交流和经济联络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三定方案,应有在编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共青团改革后,新增挂职副书记一名,兼职副书记两名,不占用编制。
三、收支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总收入49.68万元。比上年增加93%。总支出49.68万元,比上年增加93%。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4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8万元,比上年增加93%。因为项目支出的预算拨款比上年增加20.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4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8万元,比上年增加1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比上年增加50%。因为17年开展了学雷锋纪念日、植树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常规活动外,还开展了金秋爱心助学等活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9.68万元,比上年增加9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9.68万元,比上年增加9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7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68万元,比上年增加9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8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46.68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3万元。基本支出收入增加20.95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68万元。基本支出: 29.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4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78万元。项目支出: 20.5万元。与2016年增(减)23.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11万元,2016年无项目,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20.5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4万元,决算数为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24万元,决算数为2.3万元,公务接待54批33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6年持平。团区委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团区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团区委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9.18万元。与2016年增5.45万元。因为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团区委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公车和大型设备:团区委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点击下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团区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