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编稿时间: 2019-08-19 09:45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君山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君山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表为空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君山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组织起草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全区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管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及法律顾问工作。

4.监督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和管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和支持全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7.负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和装备建设工作以及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承担基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局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人事监察工作。

9.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我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我局共有编制21个,其中行政编制17个,事业编制4个。2018年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7人,事业人员4人。另有临聘人员2人, 离退休2人。

2.内部机构设置。2018年我局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股、法规与宣传股;1个其他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下辖柳林洲镇、钱粮湖镇、良心堡镇、许市镇、广兴洲镇五个司法所。

3.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及君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柳林洲镇、钱粮湖镇、良心堡镇、许市镇、广兴洲镇五个司法所。

第二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519.6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76.47万元,增长51.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增加89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51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64万元,比上年增加51.42%。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6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2.87%。项目支出8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7.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9.6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6.47万元,增长51.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增加89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76万元,增加51.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增加89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2万元,占3.22%。公共安全支出500.92万元,占96.4%。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3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8.83万元,支出决算为51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26%。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其中:争取省级业务用房配套资金69万元,社区矫正追加资金15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3.05万元,比上年增加26.35%。商品和服务支出273.73万元,比上年增加61.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5万元,比上年减少31.45%。项目支出89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9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87%。其中:

人员经费15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6.44%。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3.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3.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6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5.8万元,占60.42%。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8万元,占39.58%。公务接待48批次45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26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成以党组成员洪卫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18年同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的书面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73.73万元。比2017年增加57.31万元。比上年增加26.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它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点击下载:2018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