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编稿时间: 2018-08-15 11:09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字体: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全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指示与决定;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上层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本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发展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指导各镇(办事处)、场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统战部门归口单位的工作,领导和管理区台联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0.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设置方案,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成员和优秀代表人士。

11.提出区“万企联村”工作方案,指导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镇(办事处)、场和各企业开展“万企联村”活动。

12.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统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和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工商业联合会、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分别简称统战部、台办、民宗局、工商联、侨联)组织机构。民宗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列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个数。台办、工商联、侨联与统战部集中办公。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49.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总支出149.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14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增加原因是2017年工资体制改革、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后,新增民宗局、侨联两个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较大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14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49.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49.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23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12.73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36.5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6.36万元。基本支出:112.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2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4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7万元。项目支出:36.5万元。与2016年增加13.5万元。原因是大统战工作格局、新阶层工作增加等项目资金。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42万元,决算数为10.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2.27万元,决算数为3.7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15万元,决算数为6.6万元,公务接待89批837人次。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后区委统战部、工商联、民宗局、侨联四家单位合署或集中办公,区委统战部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统战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部没有占用国有资产。

(四)本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点击下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统战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