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一、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与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区委组织部对镇(办事处)、场纪委和区直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报区委调整和任免;指导与组织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6.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政府、省监察厅和市政府和市监察局与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行政监察工作。
7.调整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出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作出行政处分。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
8.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队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对镇(办事处)、场监察室和区直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
二、单位构成
君山区纪委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领导机关,区监察局是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行政监察的职能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现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19人,内退3人,离退休10人,系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该委内设机构有6个: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301.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01.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301.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08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83.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万元,项目支出5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万元)。
四、一般预算拨款(补助)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01.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50.35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1万元,是指我委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乡镇纪检监察经费、纪检监察专线网络安全维护、廉洁文化园、上交市公车管理费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9.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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