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说明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全市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四)落实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七)贯彻执行市有关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区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单位内设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和法规股。
所属事业单位是: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因单位转换后四舍五入,尾数可能略有出入。)
第三部分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决算编制时,金额明细到了分,而公开表格显示和公开文档取数只到了万元,可能导致0.01的尾数差异。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999.34万元。因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我局机关与事务中心分开预算,2021年数据与上年度无可比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9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8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9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7万元,占33.79%;项目支出661.64万元,占66.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999.34万元。因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我局机关与事务中心财务预算分开,2021年数据与上年度无可比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因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我局机关与事务中心分开预算,2021年数据与上年度无可比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万元,占2.2%;卫生健康(类)支出804.2万元,占80.85%;农林水(类)支出153万元,占15.38%;住房保障(类)支出15.6万元,占1.5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72万元,支出决算为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3)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334.38万元,支出决算为33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4)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8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6)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7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的61.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与上年实际发生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两年来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67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的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因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我局机关与事务中心预算分开,2021年数据与上年度无可比性。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动,我局机关与事务中心预算分开,2021年数据与上年度无可比性。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没有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7个、来宾1023人次,主要是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有公函的国内公务活动用餐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油费、路桥费、修理维护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2万元,因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我局机关与事务中心分开预算,2021年数据与上年度无可比性。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2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筹资大会会议,人数160人,内容为2022年城乡居民筹资;开支培训费0.48万元,用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业务培训,人数126人,内容为开展门诊统筹;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一是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由财务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预算执行股室开展绩效监管工作。
二、绩效跟踪突出重点。结合我局民生重点工程,金额较大的医疗救助基金项目进行跟踪,并对我局部门整体绩效进行了考核。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8.64万元,执行数为508.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君山区医保局通过资助参保、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等方式开展医疗救助共计1.5万人次,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覆盖范围、报销比例、支付方式改革、群众满意度等各项核心指标均达到或优于预期,实现了困难群众100%资助到位,规范了基金支出,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金收支保持平衡,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解决了一批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困难,有效防止了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有力支持了地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评价,经评价小组评定,报医保局党组会研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