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对2018-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结算的通知》(湘财农指〔2019〕79号)精神,在湘财农指〔2018〕192号文件已提前下达你区资金的基础上,现决定下达你区2018-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结算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相应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对企业补助”。湘财农指〔2018〕192号文件预拨和本次下达的结算资金全部用于拨付给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区收到结算资金后,尽快做好资金拨付和结算工作,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岳阳市本级及市辖区2018-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结算表.xls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