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医疗保障局
一、概述
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基本信息栏
机构名称:岳阳市君山区医疗保障局 区号:0730
所属地址:湖南省岳阳市 邮编:414000
三、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全市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四)落实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管药品、医用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七)贯彻执行市有关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区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全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全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贵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社会保障卡业务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股)。 办公室主任:谭天 电话:811515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调研、机要保密、应急、档案信息、安全、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物资采购、后勤保障及相关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组织起草与医疗保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备。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 股室长:朱丽辉 电话:8153923
执行省、市、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充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区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监督检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执行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三)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股室长:黄果 电话:13786005922
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拟订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订全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四)基金监管股。 股室长:姚建红 电话:8115338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金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规划财务股。 股室长:万琼 电话:8115337
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人事编制、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机关党支部按章程设置,负责群团、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