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于下达 2018 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8〕16 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岳财预〔2018〕43号)文件要求,为提前谋划2018—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早做准备,争取主动,将有关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资金
资金总额250万元,其中广兴洲镇50万元,许市镇50万元,钱粮湖镇50万元,良心堡镇50万元,柳林洲街道50万元。
二、要求
1、产业项目切实可行,有地方特色,有成熟技术,有稳定市场,有可靠收入。
2、资金必须用于产业设施建设,工程量内容明确具体,按区项目建设规范进行,原则上不能用于道路硬化与沟渠清淤。
3、可分散可集中,但必须带动50户以上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特别是带动不能兜底又难以稳定脱贫户脱贫增收。
4、区农业局负责项目选择、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和验收,抓好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落实,维护贫困人口的正当权益,总结经验、宣传推介; 区扶贫办负责区级实施方案把关、维护贫困人口的正当权益,总结经验、宣传推介,配合区农业部门共同进行绩效评价和验收。
5、各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工程内容、效益分析、完成时限、带动贫困户名单、利益联结机制等)经书记、镇长签字后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备案。
君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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