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1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5〕25号)文件要求,我区要建立3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专户。其中,省级负责100万元,区级负责200万元。
2016年5月,我区已在君山区农村商业银行建立风险补偿金专户,区本级200万元风险补偿金已到达专户。2016年6月,我区向省扶贫办申请100万元风险补偿金,获得省办批准同意。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57号)文件,我区已收到风险补偿金100万元,现请示汇入风险补偿金专户,补足300万元风险补偿金。
当否,请批示。
附件:《农商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君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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