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某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

编稿时间: 2023-09-20 14:43 来源: 君山区信访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蔡某某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

  蔡某某(女士):

  您于2023年8月16日反映您是君山区钱粮湖镇三角闸村村民,该村未按实际种植面积发放地力补偿及稻谷价补,要求协调发放。我镇于2023年8月16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查:1、根据粮食补贴政策改革及湖南省相关文件精神,粮食补贴在2015年已改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税面积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要发放到户。2、钱粮湖镇西北湖村是由原钱粮湖农场一分场改制而来,农户的土地面积有两类,一类是责任田,人平1-1.5亩,责任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要打卡发放到户。另一类是经营田,农户除责任田之外的田属经营田,经营田承包实行动态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并且每年按政策必须缴纳200元的管理费,不履行合同的农户将不能继续下一年承包,更不能享受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承包人承包的经营田有享受国家地力保护补贴的权利,也有履行上交管理费的义务。农户在与村委会签订经营田承包合同后,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然后及时上缴经营田管理费,所以您必须要及时与村里搞好结算。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君山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



钱粮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