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贺某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贺某某:
您于2023年12月20日反映,您是君山区钱粮湖镇三分店移民小区春哥鱼馆旁边门面的业主,去年政府部门对小区门面的屋面进行防水漏水改造,目前已经完工,唯独只有您门面没有改造,影响您的正常经营,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对您门面进行改造。我镇于2023年12月20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1、钱粮湖镇三分店地处202省道与304省道交汇处,地理位置重要,市场活跃。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去年下半年镇政府决定将三分店纳入城镇管理,并对该小区门面进行了提质改造,您所处“春哥鱼馆”临街一线的门面镇政府按规化建成了整齐划一的新门头。
2、统一修建门头与您的屋面漏水没有因果关系,虽然施工人员对少数有需求的居民屋面做了防水处理,但因为您要求较高,提出要做整体框架屋面,由于整体框架屋面造价高,又不在政府统改范围,您的诉求一直无法解决。
3、三分店管委会负责人与您面谈,当面解释了提质改造的标准和范围,通过沟通协商施工方承诺帮您的屋面做防水处理。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君山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
某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