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排污权管理部门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的相关规定,我局2017年12月7日对岳阳市君山区丰盈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岳阳瑞丰纺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下达了催缴通知单(企业无人留守,取证后留置送达),要求其在催缴通知单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至催缴期限截止日,岳阳瑞丰纺织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排污权,岳阳市君山区丰盈蔬菜专业合作社仍无法联系负责人。现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发﹝2014﹞4号)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湘政发﹝2014﹞29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报请岳阳市环保局注销上述两企业的排污权,如有异议,请在本月30日前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或出具书面缓缴报告,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点击下载:君山区欠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排污单位名单.docx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君山区分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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