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君山区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日期: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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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区政府发布了《君山区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历史经验和科学研究,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存在较大影响。为巩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区政府决定规范全区烟花爆竹燃放。

  二、禁放区域

  本《通告》明确划定了全区中心城区及集镇建成区为禁放区域,具体包括:柳林洲街道(含芦苇总场、建新片区)行政区域全域和广兴洲镇、许市镇、钱粮湖镇、良心堡镇的集镇建成区。

  补充禁放地点:除前款规定区域以外,本《通告》补充划定了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详细地点以《通告》中列明的地点为准。

  三、监督与管理

  《通告》严格依据国家及省级法律法规,制定了各主体的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主体责任: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属地主体责任,牵头组织实施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2.部门职责:公安、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禁燃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依法严格控制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布设。

  3.法律义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或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奖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拨打举报电话:0730-3061908,如实举报全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相应现金奖励,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5.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放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四、实施时间

  《通告》自2026年2月3日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五、特别提示

  实施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是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保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关键措施。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理解、支持并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共同建设绿色君山。

  举报电话: 0730-3061908。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