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通知
索引号 | jsgafj/2018-1416210 | 发布机构 | 公安分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8-07-30 | 公开日期 | 2018-07-31 04:29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严防中考、高考招录期间“四风”反弹回潮,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等规定要求,现就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相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发挥表率作用,做到遵规守纪。广大民警、职工、协辅警在子女升学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严禁公款报销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学习等费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游玩;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文明操办等行为。
二、注重教育引导,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管辖范围内民警、职工、协辅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对今年有子女毕业升学的民警、职工、协辅警要注重教育提醒,督促其主动报告执行纪律有关情况。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职工、协辅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违规操办、不违规参与“升学宴”,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方式,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尚。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追责问责。纪检监察、督察、政工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电话、网站等平台,拓宽线索来源,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顶风违纪违规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对因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突出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请各单位于7月31日17时前将《公安民警、职工、协辅警子女参加高考、中考情况统计表》通过公安内网报党廉办彭佳邮箱,电话:8619393。
附件:公安民警、职工、协辅警子女参加高考、中考情况统计表
岳阳市公安局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公安民警、职工、协辅警子女参加高考、中考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子女情况 |
是否举办“升学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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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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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或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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