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43061000/2017-1176851 | 发布机构 | 君山区政府 | 文 号 | 环环监[2017]17号 |
生成日期 | 2017-01-25 | 公开日期 | 2017-02-07 12:00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公安厅(局)、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研究制定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环境保护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