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排污单位须按年度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获得相应排污指标的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经查实,从2021年至今,我区共有5家企业(名单附后)2年或以上未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违反了《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企业名单进行公告,并请各相关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管理股领取欠缴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费单并到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完成缴费,并将相关缴费凭证送至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管理股备案。逾期拒不缴纳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君山区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企业名单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2025年4月2日
君山区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欠缴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应缴(元) |
实缴(元) |
欠缴(元) |
备注 |
1 |
岳阳市强欣开味王农产品有限公司 |
196 |
49 |
147 |
|
2 |
湖南汉将食品有限公司 |
4720 |
2360 |
2360 (1180×2) |
|
3 |
湖南相思海纳实业有限公司 |
1692 |
846 |
846 (423×2) |
|
4 |
岳阳市银丰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2640 |
1320 |
1320 (660×2) |
|
5 |
湖南洞庭苇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1196 |
598 |
598 (2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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