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君山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hbfj/2018-1309978 发布机构 环保分局 文 号 君政办发〔2018〕3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3-12 公开日期 2018-03-19 11:30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水产养殖场、芦苇总场,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君山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君山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8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8﹞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省、市定任务为目标,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片区污染整治,形成政府统领、部门牵头、属地为主、公众参与、问责有力的新格局,打赢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在洞庭湖区域上下游同治,上游来水达标的情况下,到2020年,我区湖区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1%、12%和10%以上,区域内主要流域和东洞庭湖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以上(总磷≤0.1mg/L)。

具体目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左右,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00%;农村垃圾收转设施全覆盖,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稳定运行;全面完成造纸行业超标排放整治;主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实现城乡黑臭水体治理的全覆盖;同步实现沟渠塘坝清淤疏浚全覆盖;完成湿地修复0.9万亩,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提升;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不出现新感染人群。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退养或搬迁。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到2020年,湖区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5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依法关停未按期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和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对新建和扩改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做到主体工程与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辐射半径,在密集养殖区布局建设一批粪污集中处理设施。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在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布局建设循环农业基地,促进农牧结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组织方式、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实施有机肥生产、贮运和使用财政性奖补,打通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通道,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到2018年,基本建成覆盖湖区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环保分局;主体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场)

(2)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配合省厅修订《洞庭湖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严格控制湖泊珍珠养殖。加快推进河湖矮围网围清理整治行动,矮围网围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养殖网箱网拦全部清理拆除。加快推广稻鱼综合种养技术模式,洞庭湖区稻鱼综合种养面积每年新增2万亩。升级改造洞庭湖区3万亩精养池塘,实现池塘渔业用水循环利用、达标排放。(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3)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到2020年,恢复发展绿肥8万亩以上,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面积1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4)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建设稻草收储点6个,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水稻秸秆还田率达90%以上,油菜、玉米等其他农作物桔杆还田率达80%以上。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管理办法,支持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和推广地膜回收加工能力建设,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5)开展农业面源综合防治试点。选择相对独立的小流域,以第三方效果监测为评价依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主体责任单位:试点镇、街道)

(二)集中整治工业污染

1.加快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内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才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园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必须同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牵头区领导:罗遥;牵头责任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主体责任单位:工业园管委会)

2.加强工业排污监管。建立工业污染源信息库并定期更新。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到2018年,完成造纸等重点行业超标排放整治任务。到2019年,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造纸等重点行业按照固定污染源管理名录要求发放‘一站式’排污许可证。(牵头区领导:罗遥;牵头责任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和工信局、工业园管委会;主体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场)

3.促进企业清洁生产。依法淘汰造纸等行业落后生产线。到2018年,依法关闭淘汰非法生产经营或资质证照不全的生产企业,环保设施不全、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线和设备。制定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方案,明确改造内容及时限要求。进一步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促使企业通过清洁化改造获得收益。做好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和两型工业企业认证工作。(牵头区领导:罗遥;牵头责任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和工信局、工业园管委会;主体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场)

(三)深入开展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1.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新城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旧城改造,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对君山城区污水净化中心实施提标改造,使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编制乡镇排水专项规划,推进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四统一”。建立健全集镇排水管理制度和乡镇污水处理运营监管机制,指导督促依法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到2020年,良心堡等3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开展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到2020年,完成省定治理任务,70%以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牵头区领导:李卫兵;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环保分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区水利局;主体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场)

2.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确保垃圾及时转运,购置相应的转运车和钩臂车等。到2020年,改造2座垃圾中转站,新建4座垃圾中转站。君山区垃圾运输至花果畈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待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统一往送。(牵头区领导:李卫兵;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环保分局、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场)

3.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养殖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通过财政补助和村民缴费结合,筹措村庄保洁经费。开展“美丽乡村”、“最美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利用村规民约引导形成农村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环保分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四)保障饮水安全

1.加强水源地污染整治。到2018年,全面排查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建立完善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和预警监控系统,实行实时监控并与环保、公安联网。制定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建设预案。(牵头区领导:李卫兵;牵头责任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公安分局、柳林洲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提高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继续推进规模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提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实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五)实行沟渠清淤疏浚。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垸内沟渠塘坝清淤,到2020年,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环境同步、管护到位的要求,完成6252公里沟渠和104口塘坝清淤疏浚,妥善处理清除的淤泥,防止二次污染。建立长效运行和管护体制机制,加强质量跟踪监督。(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和工信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源头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清污、垃圾清理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同步推进市县建成区和村镇黑臭水体治理。对村镇黑臭水体全面摸底调查,出台治理技术导则,明确治理技术路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牵头区领导:李卫兵;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环保分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七)整顿湖区采砂秩序

1.整治非法采砂。我区非法采砂整治任务主要集中在长江水域,巩固禁采成果,实施24小时严格监管。建设院、君山垸水委会明确河道采砂巡查专职人员,重点加强长江河段采砂的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和台账。每周区水政监察大队联合公安、海事、航道部门对我区长江水域巡查两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开展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整治活动,严查公职人员纵容包庇非法采砂行为。(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监察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2.整治非法砂石码头。摸清洞庭湖区砂石码头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推进非法砂石码头整治,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的砂石码头2017年关停到位,有序推进关停砂石码头生态功能修复。积极推进保护区外的砂石码头整治和规范提升。(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林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八)加快湿地生态修复

1.积极稳妥清退欧美黑杨。制定缓冲区、实验区清退方案。对防护林、抑螺林进行树种调整并实施生态修复。到2020年,实现自然保护区内杨树全部清退及树种调整。(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林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区水利局,相关镇(街道)场)

2.强力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到2020年,修复杨树砍伐迹地、恢复岸线、恢复码头堆场侵占洲滩湿地。到2020年,完成0.9万亩湿地修复,其中杨树清理整治0.3万亩、退耕还湿0.5万亩、沙石码头生态恢复0.1万亩。(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林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镇、街道、场)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违法行为。(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林业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九)加强血吸虫病防控。实施家畜传染源、人群传染源和钉螺控制工程,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整合各部门血防资源,推进血防综合治理,坚持牛羊防反复养反弹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君山血防模式,到2018年,提前两年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牵头区领导:周志辉;牵头责任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国土分局;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场)

(十)突出重点片区治理。华容河君山段治理工程已全面完成,为巩固成果,一方面要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华容河网箱养殖行为反弹,及时清理河面及两岸垃圾,河道保洁进入常态管理。另一方面要健全机制,确保钱粮湖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达到达标排放。(牵头区领导:庞域建;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区住建局、环保分局;主体责任单位:钱粮湖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匹政府成立“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谢胜任政委,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勇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罗遥和副区长李卫兵任副组长,区发改和工信局、环保分局等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李卫兵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发改和工信局)负责国家、省、市对口协调和统筹项目申报,指导“三年行动”实施;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调度“三年行动”,两个办公室联合负责组织对“三年行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各项任务牵头区直单位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指导实施。各镇(街道)、场对本地区“三年行动”工作负总责。

(二)分解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高位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门负责机构,切实加强对“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将“三年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按年度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场要对照三年行动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同步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三年行动”考核机制,实行严格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在资金安排和项目布局上对“三年行动”给予支持,区财政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开展“三年行动”。鼓励各镇(街道)、场和区直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上级下达的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环境治理类专项资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建设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三年行动”。推动银政和银企合作,争取金融机构的专项贷款。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的原则,强化和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将总磷、总氮纳入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标,进一步增强湖区企业主动减排的动力。

(四)强化依法治湖。深入开展“环湖利剑”环境执法、非法砂石与码头整顿、野生动物滥捕滥猎滥食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五)严格考核问责。将“三年行动”纳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加大考核权重,实行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场统一排位、末位惩戒,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制,实行入湖河流水质达标断面交接制,推进流域共治,上下联动,将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纳入河长制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六)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控,及时向社会发布水环境状况信息。全面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依法推动企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监督作用,限期办理举报投诉问题。加强“三年行动 ”宣传报道,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推动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附件:君山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问题与责任清单(2018年-2020年)


附件

君山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问题与责任清单(2018年-2020年)

序号

问题

类型

问题内容

治理目标

进度安排

治理措施

区级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主体责任

单位

一、农业面源污染

1

畜禽养殖污染

畜禽规模

养殖场污

染防治设施配套率仅56.91%。

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2018年-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5%、85%、95%以上。

1、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区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和修订。

2、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制度。

3、全面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4、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完成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按期完成的实行财政奖补,未按期完成的强制关停退出。

5、根据辐射半径,集中布局建设一批粪污集中处理设施。

6、新建规模养殖场优先布局在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区域。

7、在养殖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布局建设循环农业基地,促进农牧结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8、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9、按照建管并举的原则,加强对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10、继续加强禁养区常态化的执法巡查,严防退养反弹。

庞域建

区农业局

易俊良

环保分局

相关镇(街道)场

2

水产养殖污染

天然水域水产养殖投饵投肥现象仍然存在。

到2020年底,天然水域水质恢复到Ⅲ类以上。

2018年起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加强污染水体修复。2018-2020年每年改造精养鱼塘1万亩。

1、到2018年6月,摸清水产养殖污染源底数,完成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订。

2、支持精养鱼塘改造。

3、到2018年,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所有权单位收回水面经营权,重新确定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规范渔业行为。

4、对退养专业渔民实施财政补助,支持鼓励转产转业。

5、加强工作监管和绩校考核,巩固成果。

庞域建

区农业局

易俊良

相关镇(街道)场

3

化肥污染

有机肥与无机肥施用比例失调,化肥施用强度偏高,施肥方式落后,耕作层普遍变浅,化肥当季利用率低,农田氮磷养分流失严重,加剧水体富营养化。

2020年底前,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供5个百分点,其中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2018年底前,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发展绿肥6万亩,“稻虾连作”生态种养模式10万亩,实行水旱轮作、用养结合;

2019年底前,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2%以上,发展绿肥1万亩,“稻虾连作” 生态种养模式11万亩,实行水旱轮作、用养结合;

2020年底前,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发展绿肥1万亩,“稻虾连作”生态种养模式12万亩,实行水旱轮作、用养结合。

1、全面落实《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完成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等任务。

2、加强肥料执法检查,逐步推行肥料准入制度。

3、蔬菜基地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化肥使用量减少50%以上。

4、大力推广“稻虾连作”生态种养模式。

庞域建

区农业局

易俊良

相关镇(街道)场

4

农药污染

农药利用率低,使用总量大,亩均用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20%。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

2018年-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35%、38%、41%,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分别减少4.2%、4%、3.8%。

1、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2、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

3、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

4、加快植保施药器械更新换代;

5、加强农药执法监督检查及推广应用农药减量控害技术。

庞域建

区农业局

易俊良

相关镇(街道)场

5

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污染

每年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98%被丢弃在田间地头,仅有2%投放在就近垃圾堆,地膜回收率不足50%,大都弃置在土壤中。除纸袋外其他废弃物都难以降解,有的可残留数百年,造成严重化学污染。

2020年底前农药包装物、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

2018年,全区建设30个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池,重点对应用推广大包装农药进行补贴;

2019年,全区建设50个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池,重点对应用推广大包装农药进行补贴;

2020年,全区建设70个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池。重点对应用推广大包装农药进行补贴。

1、开展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补贴,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

2、重点对推广应用大包装农药和农膜回收利用进行补贴。

庞域建

区农业局

易俊良

相关镇(街道)场

6

秸秆焚烧与废弃

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其利用率仅有50%左右。大部分被焚烧与废弃

禁止秸秆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全面禁止秸秆焚烧。2018年、2019年、2020年逐年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对稻草等秸秆进行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对稻草移除和综合利用采取奖补。

1、加强监管,建立联动机制,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2、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对稻草收储运体系建设进行适度补贴,鼓励对稻草进行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

庞域建

区农业局

易俊良

相关镇(街道)场

7

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

种养植业及村域地表径流污染等综合因素,导致农村水体富营养化严重。

到2020年,每个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区域,推广一定面积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

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选择一个区域通过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初步改善流域面源污染治理。

1、通过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有针对性开展流域面源污染治理。

2、加强宣传,引导农民绿色生活、绿色生产。

庞域建

区农业局

易俊良

相关镇(街道)场

二、工业污染

8

工业污水直排、超标排放

部分工业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设施运行不正常,甚至存在偷排、超标排放的问题。

依法督促企业履行污染治理责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到2018年,完成造纸等行业及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单位超标问题整治任务。

到2019年,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成效。

1、建立环洞庭湖工业污染源信息库,加强排查,定期更新。

2、对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发放新版排污许可证。

3、深入推进洞庭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按照“严格查处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限期整改一批”的原则实施整改,并督促整治到位。

4、加强巡查力度,继续开展“环湖利剑”环境保护执法行动,重点加大华容河君山段等区域周边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

5、全面实施环洞庭湖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罗遥

环保分局

李 瑞

区发改和工信局

相关镇(街道)场

9

完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工业园区水集中处理厂还未验收投入运行。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通过验收,并保持稳定运行。

到2018年,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并稳定运行。

1、全面加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工业污水全面接管和深度处理能力建设,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达标的限期完成整改。

2、严格执行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的浓度要求。

3、新建、升级工业园区须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罗遥

环保分局

李 瑞

区住建局

工业园管委会

10

部分工业企业未完成清洁化改造

部分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淘汰造纸企业落后生产线,并全部完成清洁化生产改造。

到2018年,完成摸底调查,制定淘汰落后生产线和清洁化生产改造方案;60%的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到2019年,完成落后生产线淘汰和清洁化生产改造工作,以及全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完成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摸底调查。

2、制定重点行业落后生产线淘汰计划。

3、制定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方案,明确清洁化改造内容及时限要求。推进洞庭湖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4、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

5、进一步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促使企业通过清洁化改造获得收益。

6、加快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和两型工业企业认证。

罗遥

环保分局

李 瑞

区发改和工信局

工业园管委会

相关镇(街道)场

三、生活污染

11

生活污水直排

存在污水直排。

湖区城市生活污水全截污、全处理、全达标。

到2018年,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梳理,制定整改方案。

到2019年,中心城区基本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

到2020年,县市区全面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

1、对生活污水直排口进行梳理,建立台账。

2、对生活污水直排口进行整改,建立月调度机制。

3、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新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旧城改造,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

4、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全达标。

李卫兵

区住建局

李 伟

环保分局

区水利局

相关镇(街道)场

12

乡镇、建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

湖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4%

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018年-2020年完成君山区3个乡镇污水厂建设

1、编制乡镇排水专项规划。

2、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县域农村污水统筹治理模式,加快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

3、指导和督促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解决部分运行经费来源。

4、建立镇区(集镇)排水许可制度和乡镇污水处理运营监管机制。

李卫兵

区住建局

李 伟

环保分局

区农业局

区卫计局区水利局

相关镇(街道)场

13

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理

转运系统需完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率低。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确保垃圾及时转运。实现湖区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到2020年,改造2座垃圾中转站,新建4座垃圾中转站。购置相应的转运车和钩臂车等。

1、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转运体系,推行打包引入专业公司承担村镇垃圾清运处理。

2、通过财政补助和村民缴费结合,筹措村庄保洁经费。

3、落实村庄保洁员,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规范垃圾投放和收集。

4、采取村规民约和卫生评比等方式引导农村环卫逐步规范。

李卫兵

区住建局

李 伟

环保分局

相关镇(街道)场

四、水源地污染

14

水源地存在隐患

水源保护区内还存在排污口和违规建设项目。

2020年底前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全部迁建、拆除或关闭。

到2018年,关闭县级集中式饮用水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

1、对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及各类建设项目进一步摸底。

2、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及违规建设项目进行迁建、拆除或关闭。

3、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监控。

4、开展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对水环境质量下降的水源地,及时采取预警、约谈等措施。

5、加强城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制定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水源污染应急预案。

6、定期开展湖饮用水源地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李卫兵

环保分局

李 瑞

区水利局

公安分局柳林洲街道办事处

区住建局

到2018年,关闭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

到2019年,完成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70%的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整治。

到2020年,完成所有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整治。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及各类建设项目进一步摸底。

2、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及违规建设项目进行迁建、拆除或关闭。

3、开展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对水环境质量下降的水源地,及时采取预警、约谈等措施。

4、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庞域建

区水利局

万 越

区农业局区卫计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

相关镇(街道)场

五、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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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现象普遍

区级和村镇黑臭水体现象比较普遍。

到2020年,湖区城乡黑臭水体得到根本治理,实现全覆盖。

2018年完成普查和方案制定,逐步开工;2019年初见成效;2020年基本完成治理。

1、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建成区实现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开展生活垃圾清理和生态清淤。

2、对水生态岸线进行修复。                                  3、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控制入河垃圾及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

4、对村镇黑臭水体全面摸底调查,分析成因,建立台账,出台治理技术导则,明确治理技术路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采取沟渠塘坝清淤、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湿地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整治。以环湖沿河区域为重点,强力推进村镇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李卫兵

区住建局

李 伟

区水利局

区农业局区卫计局

环保分局

相关镇(街道)场

六、非法采砂与码头

16

非法采砂

在禁采区非法采砂。

杜绝非法采砂行为,避免采砂对河道及水环境造成破坏。

全年禁止长江水域采砂行为。

1、巩固禁采成果,实施24小时严格监管。

2、建设院、君山垸水委会明确河道采砂巡查专职人员,重点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的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和台账。

3、每周区水政监察大队联合公安、海事、航道部门对我区长江水域巡查两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4、开展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整治活动,严查公职人员纵容包庇非法采砂行为。

庞域建

区水利局

万 越

区监察局

区林业局

区交通运输局

环保分局

公安分局

工商分局

相关镇(街道)场

17

非法砂石码头

洞庭湖沿岸有各类砂石码头堆场   44个,其中  44个未办理环评、岸线使用、港口经营等许可。

全面清理并整顿违法砂石码头。

到2018年,完成非法砂石码头整治。

到2020年,完成合法砂石码头规范提升和建设工作。

1、加强现场督查、问题排查。

2、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的砂石码头2017年底前全部关停到位,有序推进关停砂石码头生态功能修复。

3、按规划设置、审批码头。

庞域建

区交通运输局

陈运华

区水利局

区林业局

相关镇(街道)场

七、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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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

湖区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不高。

到2020年,全面提高湖区饮水水质达标率。

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1、落实省市奖补建设资金。

2、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提高农村水质达标率。

3、实行绩效考核,同时,实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及脱贫考核。

4、加强农村供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

5、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监测频率,落实监测资金,实现水质监测全覆盖。

6、全面实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庞域建

区水利局

万 越

区卫计局

相关镇(街道)场

八、垸内沟渠塘坝淤塞

19

沟渠塘坝淤塞严重

湖区有6252公里沟渠、104口塘坝淤塞严重、灌排不畅。

到2020年,湖区沟渠塘坝实现全面清淤。

2018年编制并审批县级行动方案,完成沟渠清淤2293公里,塘坝清淤31口。

2019年,完成沟渠清淤2182公里,塘坝清淤52口。

2020年,完成沟渠清淤1777公里,塘坝清淤21口。

1、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沟渠塘坝清淤。

2、加强质量跟踪监督,确保疏浚一处,群众满意一处。

3、建立长效运行和管护机制。

庞域建

区水利局万 越

区财政局

区发改和工信局

各镇(街道)场

九、血吸虫病

20

血吸虫病防治

湖区钉螺面积、血吸虫病阻断任务重。

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

到2018年,提前两年达传播阻断标准。

1、将血防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强化政府主导的血防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落实家畜传染源控制工程。大力推进家畜淘汰工作,辅以围栏封洲、洲滩开发、引导转产等综合防治措施,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3、落实人群传染源控制工程。实施渔船民集散码头建设与环境改造等工程,强化渔船及交通运输船无害化卫生设施安装与管理。

4、落实钉螺控制工程。加大查螺、药物灭螺工作力度。结合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等工程措施,因地制宜开展灭螺工作。

5、落实血防机构能力建设工程。

周志辉

区卫计局郭三涛

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

区水务局

国土分局

各镇(街道)场

十、侵占洲滩与湿地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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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洲滩大面积种植欧美黑杨

洞庭湖自然保护内区杨树栽植面积达8744亩,严重破坏鱼类的索饵场、繁殖场、育肥场和洄游通道、鸟类等野生动物取食、栖息地。

到2020年,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种植的杨树全面清理退出。

2018年-2020年分别退出杨树总面积的30%、40%、30%。

1、到2020年,按照《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杨树退出方案》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内杨树

2、对防护林、抑螺林进行树种调整,并实施生态修复。

庞域建

区林业局

徐 皓

区水利局各镇(街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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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侵占和退化严重

水情变化及人为开发侵占洲滩,天然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

恢复湿地0.9万亩,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

2018年-2020年分别修复湿地面积0.3万亩、0.3万亩、0.3万亩。

1、彻底清查湿地侵占破坏情况。

2、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对已查清的违法违规侵占破坏湿地案件,由负有责任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制定修复方案,完成修复工程。

3、加快实施国家湿地保护恢复项目、退耕还湿项目。

4、打击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行为。

庞域建

区林业局

徐 皓

区农业局

各镇(街道)场

十一、重点片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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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河流域

华容河六门闸断面水质2016年3个月为劣Ⅴ类,4个月为Ⅴ类,4个月为Ⅳ类。

到2019年,华容河六门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 类水质标准

巩固治理成果

1、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华容河网箱养殖行为反弹,及时清理河面及两岸垃圾,河道保洁进入常态管理;

2、健全机制,确保钱粮湖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做到达标排放。

庞域建

区水利局万 越

区农业局

区住建局

环保分局

钱粮湖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