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8年11月20日,我局拟批准《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君山区分局
邮 编:414005
联系电话:0730-81789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监狱良种场原蒙华铁路项目部一工区拌和场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交建路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市交建路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5日,从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蒙华铁路MHJ-26标段项目经理部购买了位于岳阳监狱良种场的原蒙华铁路项目部一工区拌和场,改建为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2980m2,建筑面积约7462m2,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该项目2018年7月已建成,为未批先建项目,同月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君山区分局已对其进行了处罚(岳环君分罚告字〔2018〕9号),现为补办环评手续,同时该项目为临时工程,项目用地期限为2019年12月止,因此,本次环评不涉及施工期意见,且期限为2019年12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三类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集装箱式大气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工业窖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干燥炉、窖一级标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体+UV光解处理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对进出厂区车辆的管理,厂区内禁止鸣笛,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搅拌机、空压机、风机等主要的声源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厂区四周加强绿化,种植高大树木,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一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固废的暂存库间项目所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暂存于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和安全管理。加强管理,做好每日的巡检工作和记录。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降低项目的环境风险,做好各项应急预案。 6、生态影响专题。该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已在我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落实好生态环保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完善施工植被修复,选用乡土绿化树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确保本地区生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