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李伟稳、罗少华,岳房权证君山区字第306740号、房屋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少华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