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许市镇“一盔一带”社会化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许市镇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xsz/2021-1887740 发布机构 许市镇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1-12-20 10:25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为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与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工作,增强群众交通出行安全防护意识和水平,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根据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来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社会化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实现道路交通违法数量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总数、伤亡人数明显下降,驾乘人员遵规守法和文明出行意识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盔一带”社会化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副镇长提名候选人王琨任组长,交警广兴洲中队队长李立敖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督管理站、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正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推进、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8月20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社会化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处阶段(8月21日至11月30日)。坚持劝

导提示与执法查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利用统一行动日,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安全头盔和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

结“一盔一带”社会化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行动成果。

四、具体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增强佩戴使用意识。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整治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充分发挥交管宣传阵地作用,在各村(社区)宣传栏、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等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发动村(社区),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广播、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率。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公园、广场、村活动中心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

3.加强劝导提示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制作宣传图册,按照相关要求向村民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村民出行要系好安全带。

4.注重倡导引导宣传。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二)配好“一盔一带”,做好安全保障。

1.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镇市场监督管理站要落实新出厂摩托车、电动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同时督促电动自行车共享企业为车辆配备安全头盔。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

2.组织重点行业开展示范引领。邮政部门要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公安、城管等使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的部门,按要求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加强示范引领,防止执法管理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炒作。各单位要制定日常管理制度,把干部职工系安全带和佩戴头盔情况与工作绩效考评挂钩,严格把好“出门关”。

3.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带完好。交警部门在机动车检验、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带状况,督促驾驶人予以重视,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应急办、学区要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三)加强执法管理,查纠违法行为

1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交警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的规律特点,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客运企业违法情况,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交警部门要将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设立学习教育点,通过组织违法人员观看警示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尊法守规、文明出行。

3.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覆盖国省道、城市道路、县乡道,坚持现场查处与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好罚款、记分、曝光等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一盔一带”社会化守护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研究,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依法治理。各单位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执勤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工作中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把握执法力度,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统一。

(三)严格部门管理。各单位要严明纪律要求,严禁捆绑销售安全头盔,杜绝公职人员或单位职工参与经营活动。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工作人员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四)做好信息报送。8月18日前,各单位要明确负责人

和联络人,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各单位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