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许市镇2022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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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xsz/2022-2018923 发布机构 许市镇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2-12-07 10:07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加速我区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君山区2022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委、镇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为:一是确定示范点建设。确定凉亭村、金盆村、茅屋岭社区、洪水港社区及G353一线为垃圾分类示范村(社区)。二是完善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厨余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完成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建立可回收物回收网络,建设建筑垃圾集中处置点。三是加快督查考评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制度,严格考评管理。四是强化推广宣传。持续实施“督导员+引导员”两员队伍管理模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参照《君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制定《许市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等相关制度文件,建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落实联络制度、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镇、村(社区)”党组织联动机制,层层抓好落实。

(二)开展减量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公共机构推行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大力开展“文明餐桌”建设,制止餐饮浪费。引导餐饮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宣传、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适度消费。要求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进快递行业源头减量,督导全镇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包装新标准,改进产品包装并提倡节约包装,进一步加强限塑措施的落实,禁止、限制使用塑料制品。

(三)公共机构提质增效。持续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宣传教育、考评管理、党建引领、干部带头等要求,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效果。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实行精细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能。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引领,营造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四)深化示范片区建设。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村(社区)要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设施配置和收运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主次干道、亮点屋场等公共场所分类设施配置,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无盲区、无死角。各村(社区)要撤桶并点,启用新的收运系统。

(五)完善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建设,建立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链条体系。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满足四分类标准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建设有害垃圾镇级集中点,村(社区)要按照标准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和集中投放点,全流程规范有害垃圾的投放、收集和运输。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合区加快推进厨余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

(六)实施常态管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引导员“两员队伍”管理制度,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引导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两员”队伍的日常考核,建立长效、常态管理机制。村(社区)必须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员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分类收运、基础台账、日常督导等工作。建立镇级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评机制,统筹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生活垃圾混投混运、随意抛洒、违规处置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七)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活动,全面系统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村(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员和志愿者队伍,分别按照1000户/名和10000人/名的标准配备,常态化开展宣教和志愿活动;城区公共机构要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干部带头、职工全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市场、进宾馆、进景区“八进”宣传活动;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组织宣讲员和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宣教和志愿活动;开展校园教育活动,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平台,以及各级少先队、团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5月9日-6月10日)

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资金保障等内容,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13日-11月30日)

1.2022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街道、公共机构完成设施设备配置,完善收运体系建设,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022年6月13日-9月30日)

2.各责任单位按照《许市镇2022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工作任务。(2022年6月13日-9月30日)

3.开展督查考评

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考评。(2022年6月13日-11月30日)

(三)评估检查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力度,强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镇政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统筹推进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政府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收集运输、宣传教育、奖补激励等各项经费保障。镇财政部门保障镇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

(三)落实奖惩措施。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示范村(社区)、公共机构、各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年终组织验收,完成情况在全镇进行通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全面完成年度目标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