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市镇2018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 jsxsz/2018-1378553 | 发布机构 | 许市镇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8-07-06 | 公开日期 | 2018-07-10 03:20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为确保我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农药管理条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等工作,按照“市场动作、政府扶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该项目,基本建立各村(社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田大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机制。全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9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探索建立以“多元化统一回收、专业化定期归集、无害化集中处置”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并在全镇范围内普及及推广。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我镇成立了2018年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许四海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陈勇任副组长,由江年勋、季传华、余红烈、史爱华担任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杨振兴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由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农经中心负责全镇11个行政村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具体实施。
1.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准备新建的百平方米板房作为镇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定点回收归集点,定时收集本级归集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2.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明确其任务与要求,加强对其服务监管。
3.按照“集中、方便、高效”的原则,各村(社区)设临时归集点,定点回收网点条件应符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各村(居社区)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可移动的分类收集桶,分类存放不同材料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4.各合作社定点回收网点设立台账,及时记录收购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日期、数量等,并做好转运记录。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
各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临时归集点指定专人分类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临时归集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到指定的归集点。做好归集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与转运记录、临时存放保管等相关工作。
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在害物质,归集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措施和技术法规。应利用固定的库房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劳动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具安全操作,防止残留农药造成对人体的伤害。
(三)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
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采集露天焚烧或填埋处理。由农经中心集中回收后交区农业局集中运输到有资质的环保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
(四)资金安排
试点项目资金五十万元,主要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新建或改造租赁回收点和集中归集点、运输归集点、无害化集中处置及其组织发动、宣传培训与督促检查工作等事项。
(五)回收工作的考核
由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指定专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各保洁员上交到回收点的台账,结合各村社区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的情况,对村社区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指定专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适当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专用台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
定点回收点应设立台账,记录收购农药包装物的日期、数量、有偿回收金额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各个环节必须做到账物一致,各个环节的补贴费用必须和账目一致。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等媒体,采用新闻媒体,采用新闻报道、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农药使用者的环保意识,自觉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加强村级保洁员技术培训,规范村民合理使用农药,科学清洗农药包装瓶(袋),减少农药包装瓶(袋)中残余农药量。通过宣传培训,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加和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做好配套工作,确保试点任务完成
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加强村级督导检查,及时掌握任务落实、工作进度,台账记录等情况,确保试点任务完成。
许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