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许市镇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许市镇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xsz/2021-1789316 发布机构 许市镇 文 号 许政发〔2020〕24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1-02-01 10:27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家“2020年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的要求,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5号)、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的通知》(湘管发[2020]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20]53号)精神、《岳阳市2020年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管发[2020]11号)精神和《君山区2020年区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公共机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思路

(一)工作目标。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

化”要求,2020年,在镇属各部门单位及镇域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村、社区和学校、医院、宗教场所等)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投放率100%,按照分类、分投、分收、分运流程,提升生活垃坂分类处理精准度,完成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目标。

(二)工作思路。按照全员参与、标准配置、科学管理、示范引领的基本工作思路,加强宣传引导,完善设施设备,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对标推进,建设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为实现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做好示范、夯实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许市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四海

常务副组长:代颖慧

副  组  长:罗然军

成    员:瞿强民 卢先岳 徐海辉 江 辉 胡 笛  龙 振 徐 勇 李尤辉 熊登峰 杨振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振兴同志兼任,明确该项工作由镇环卫中心分管,负责日常工作开展,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为各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负责与镇环卫中心对接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全员参与。一是健全工作网络。各单位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分类投放指导员、单位党员督导员、青年志愿者参加的垃圾分类骨干队伍,健全指导员、督导员、志愿者和单位微信工作群,常态组织宣传劝导行动。二是开展专题活动。组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活动,倡导无纸化办公,推行点餐适量、饮食“光盘”;开展入室、入户宣传活动,组织分管人员、党员督导员、志愿者、垃圾分类指导员进入每间办公室和小区住户家庭宣传督导,发放宣传资料,粘贴投放标识标牌,引导干部职工和小区居民熟悉分类知识和处置流程,增强分类投放自觉性;抓实定期培训活动,适时组织垃圾分类知识、垃圾分类台账报送专题培训和垃极分类志愿者行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参与度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落实常态宣传。依托院落宣传栏、大厅屏幕、楼外公共区域宣传牌等展示平台,在单位和所属小区重要节点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利用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宣传单位示范、党员带头典型事例,跟踪报道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促的浓厚氛围。

(二)配套基本设施,健全分类流程。一是规范基本设备设施。1、办公区域。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办公楼走廊和办公区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二分类收集容器。①办公室、会议室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分类桶;②卫生间、茶水间设置厨余垃圾(或茶水过滤收集)、其他垃圾二分类桶;③医院候诊区、诊疗室、病房及学校教室应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④每层办公楼、教学楼、门诊楼、住院楼应配置1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⑤办公楼大堂或主要出入口建立垃圾分类宣传平台,配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⑥有餐饮服务的场所如食堂和集中就餐区应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2、公共区域。①公共区域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②院内道路、绿化区域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分类桶,适当设置有害垃圾小型收集容器。3、公共机构居民小区。①根据楼栋分布和垃圾产生量合理设定、保证所需设置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投放点。常设投放点应硬底化并加盖雨棚,设置给排水设施和除臭装置;②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和1个可回收物分类投放点。电池、灯管等有垃坡收集容器可分别设置或一体式设置,玻璃、金属,塑料和纸类等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分别设置,有条件的住宅区可设置垃极分类环保屋,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分拣和集中暂存。每个投放点均应设置宣传栏、公示牌和投放指引牌,公示收集点分布、垃圾投放时间、垃圾分类指南、收运单位及收运责任人、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③小区人流频密区域和人行道、车库进出口合理设置其它垃圾、可回收物二分类桶。④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面积不小于12㎡,对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及各种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进行拆解回收和暂存。二是健全分类工作流程。各公共机构负责各自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送,建立健全分类工作流程。分类投放,结合实际在每个办公楼栋(层)、小区投放点安排专人桶边指导、现场督导规范投放;分类收集,楼层保洁指导员每天将办公区域内生活垃圾送至分类收集点,楼外保洁员将楼外生活垃圾直接运至院内垃圾分类收集或暂存分拣点,大件垃圾统一收集到院内大件垃圾投放点(或环保屋)暂存后转运;分类运送,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各单位分类收集、分类运送到城区一级垃圾站,再由环卫部门统-运送处置;可回收物由各单位分类收集并实行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由各单位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由具备运输和处置资质的危废经营单位按要求运输和处置。涉密资料必须严格按保密规定收运处置。

(三)完善制度措施,坚持示范带动。建立社区居委会与小区业委会等社会专业机构工作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分楼层、楼栋、部门单位的垃圾分类常态化督导、管理和评比公示等制度。一是建立分类投放双督导制度。遴选工作热心、负责的党员干部作为本单位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办事人员分类投放,工作成效纳入许市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范畴;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员负责指导各楼栋(层)干部职工、办事人员和所属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投放,单位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物业公司每月对本单位、本楼栋垃圾分类投放情况进行打分。二是建立楼栋(层)公示制度。设置办公楼栋、单位小区垃圾分类公示栏,包括本区域垃圾分类投放点布局引导图、工作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单位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对每个楼层每个办公室的垃圾分类投放量、可回收物量和投放准确率情况一月一公示,提高分类积极性与准确率。三是建立部门单位台账报送和工作公示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登统计台账(附件2),实施公共机构层级管理。下级公共机构于每月1日上报台账数据到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将数据复核和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送数据到镇环卫中心。镇环卫中心、各单位根据垃圾分类基础工作、台账报送和实际分类效果指标,对所属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一月一公示。

(四)注重工作创新,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党建引领、党员带头。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单位党员教育培训和文明机关创建重要内容,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让党员干部职工掌握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主动参与垃圾分类,自觉把分类行动带回家庭,形成一个党员带动一个家庭,一批党员影响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党政机关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参与。教育系统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课程,开展“小手牵大手”及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医疗卫生系统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医院创建活动;镇环卫中心、宣传部门指导做好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引导,加大不文明行为媒体曝光力度。三是建立“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评估机制。严格台账管理,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数字评估,全面分析回收效益、减量情况、无害化处理情况,在餐具使用上探索源头减量办法,通过公共机构示范,带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方法步骤、设施配置、资金保障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20日-12月20日)。

1、配置设施设备,组织宣传培训,引导正确投放。

2、加强业务督查,组织自评打分。各系统主管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组织系统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标自评打分,并将检查自评得分情况报镇环卫中心。

3、开展专项督查整改。镇纪委、镇环卫中心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专项督查、问题交办,确保按期完成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全月)。各公共机构进行整改、完善,镇环卫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考核验收。

五、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公共机构作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及时成立领导机构,统筹本单位、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专管人员,出台责任清单,规定完成时限,将责任层层压实。镇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要按照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科学预算,充分保障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分类运输各项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有序推进,走在社会前列。

(二)严格对标推进。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层级管理,镇环卫中心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推进、指导和考核,各单位负责对本级和下属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各公共机构要严格按《许市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附件1)组织自我评价(80分以上为完成等级),并将结果报送镇环卫中心。12月,镇环卫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价小组对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情况实地复查、督促整改。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考核机制,根据自评结果对本单位本系统先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镇环卫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年度考核细则和《许市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对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通报,并按全镇综合绩效考评要求进行考核计分。对行动迅速、效果明显、覆盖率高的公共机构,给予适当资金奖补;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许市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xlsx

              附件2:许市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统计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