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许市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jsxsz/2023-2086352 | 发布机构 | 许市镇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3-07-04 11:22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许市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将农村宅基地改革纳入农村改革工作重点内容。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中农办、农业农村部、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按照稳慎原则,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改革,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管理责任体系,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推动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切实把农村宅基地管住、管好、管活,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领导。
组 长:李朝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 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书林 镇党委委员
成 员:杨振兴 杨振波 王 琦 李福生
刘志刚 杨红权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杨振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对领导小组直接负责上传下达汇报情况。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不及时上报月报表与工作情况。整治内容:重点开展每月督导完成省、市、区审核的月报表与每月工作开展情况。
(二)重点整治不及时完成疑似图斑的举证与整改销号工作。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疑似图斑,督导村(社区)是否严格进行核查、举证、整改与销号。
(三)重点整治日常巡查、建房过程中“建新不拆旧”的问题。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全镇联审联批过程中“建新不拆旧”现象,要求各村(社区)不定期进行巡查,做好巡查台账,镇宅改办不定期进行督导,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
(四)重点整治“一户一宅”审批,严查审批过程中的建房需求与入户调查情况。重点整治各各村(社区)在审批过程中是否按照“一户一宅”要求进行严格审批,严查审批过程中是否进行对建房户申请的建房需求与入户调查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3月起至2023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季度进行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下旬)。召开全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督促各村(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整治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整治方案等工作。
(二)自查自纠(3月21日-5月31日)。各村(社区)对照监督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摸清本辖区问题底数,建立重点问题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于5月20日前报镇宅改办汇总。
(三)集中整改(6月1日-9月30日)。各村(社区)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时限清晰的整改方案,确保各类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四)监督检查(10月1日-10月31日)。镇宅改办将集中对各村(社区)集中整治开展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镇专治办;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移交区专治办,并分级分类移送。
(五)建章立制(11月1日-12月31日)。各村(社区)要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专项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不断巩固拓展整治成果,确保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是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是区委、区政府实际工作的要求,是解决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存在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各单位要把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到政治站位上来的目的。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各村(社区)相继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了本次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要求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管理,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被动应付,消极整治。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一户一宅”工作要求进行管理。严格落实“三到场”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和办事指南,严格部门审查事项。
(四)强化巡查制度。依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镇级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动态巡察,各村(社区)不定期开展动态巡查与入户调查机制,督促各村(社区)对照户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逐户筛查,确保不少一户、不漏一人,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卷。
(五)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要实现履行各自职责、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做到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彻底保障农村“户有所居”的良好环境,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六)及时完成报表任务。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监督措施。各村(社区)每月2日向镇宅改办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镇宅改办不定期通报一次各村(社区)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年底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范围。各村(社区)于12月底向镇宅改办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2023年许市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专项监督清单
序号 |
类别 |
具体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时间要求 |
1 |
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制度建设与完成情况 |
1、是否开展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工作 |
镇宅改办 |
各(村)社区 |
5月20日前 |
2、是否及时完成省、市、区审核的月报表与每月工作开展情况 |
镇宅改办 |
各(村)社区 |
每月底前 |
||
2 |
图斑举证与整改 |
及时完成疑似图斑的举证与各级部门督查的整改工作 |
镇宅改办 |
各(村)社区 |
图斑下达的月底前 |
3 |
督导日常巡查工作 |
开展对日常巡查工作的督导,重点巡查“建新不拆旧”现象 |
镇宅改办 |
各(村)社区 |
每月底前 |
4 |
严格审批“一户一宅” |
及时上报联审联批工作情况,上报审批名单与入户调情况汇总表 |
镇宅改办 |
各(村)社区 |
联审联批后的月底前 |